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其实房改房的产权年限从它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使用权开始到之后的70年止。目前房改房产权年限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前就有土地证的。说明该房改房在当初获批土地的时候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它的土地使用证上已经标注了它的产权年限。也就是从当年获得土地使用权那天起到之后70年止。这样的房改房大部分处于房改后期,已经开始实行土地出让了,这样的土地产权性质为出让所得,说白了就是给国家交过钱了也就是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第二种是没有土地证的。房改房大部分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当年计划经济下房子都是单位分的,建房的土地也是单位向国家申请,国家划拨过来的。后来实行商品房之后,土地都是招拍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这样的土地性质属于出让所得。那么划拨取得的土地也就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当年也就没有土地年限一说。从近几年开始,国家实行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为不动产证。那么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那部分房改房,在过户交易时需要缴纳房价总额百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从房产证变成不动产证。起始日期也就从你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始起到今后的70年止。城市发展的快,现在的房价真是每天都在上涨,现在市场上有几种房,其中“房改房”与“商品房”这两种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房改房是与我国特殊国情相适应、在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背景下的过渡性产物,更多的人住上了房改房,这也在经济时代里享受国家带来的优惠政策。



相关内容:

·开发商修建的房屋其实多少
    开发商修建的房屋其实多少都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不过有一些因为质量问题不是很严重,维修一下业主也还能接受,但要是涉及到影响房屋正常居住使用的问题,很多业主此时往往会要求开发商退房。那一般常见的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常见的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一)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


·最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
    最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 我国没有房屋拆迁条例,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管理的规定,应该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那么您知道这个条例中关于房屋拆迁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房屋拆迁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


·哈尔滨发生的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特别是二手房买卖常常会因为卖方刻意隐瞒一些房屋的缺陷或是一些影响房屋价值的事情出现纠纷,当然在新房买卖中同样也会因为开发商的肆意吹捧使得实物与规划图存在较大的出入而发生纠纷。当然房屋买卖中出现的纠纷多种多样,对于不同的纠纷处理的办法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讲一讲哈尔滨发生的房屋买卖纠纷处理的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 一、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在房屋没有...


·租房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租房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办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


·房子卖了买家一直不过户怎么办?
    房子卖了买家一直不过户怎么办?房子卖了买家一直不过户可以催促对方即使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要求退款并收取卖方的违约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


·如何继承父母房产过户?
    如何继承父母房产过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


·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的限制
    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的限制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涉及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但不是说所有房屋都可以为他人进行担保,特别需要注意十类房产,是办不了贷款,比如公益性的房产,超过年限的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权属有争议的,产权不明晰的房产等等。接下来为您介绍不可涉及的房屋抵押担保。 一、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财产不得抵押第三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


·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当代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由于经济上的关系都会选择贷款买房,所谓房贷就是购买房子的人向贷款的银行提出贷款的申请,然后按期需要还本金以及利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的人有很多,那么,夫妻离婚之后房贷应该怎么办,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如果是夫妻...


·老人没有立遗嘱农村老家房子谁继承
    老人没有立遗嘱农村老家房子谁继承 在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农村的房子可以由老人的配偶、子女和老人的父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都有权利继承农村老家的房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具体条款是什么?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具体条款是什么?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被拆迁房屋在锦江、青羊...


·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是多少?
    随着近几年我国各地的房价持续走高,房屋的财富价值更加凸显,一套价值高的房屋,甚至抵得上一个人、甚至一家人一辈子的收入,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时,大多数人都把焦点集中在共有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和争夺上,其实,之后的房产过户也涉及到一定的费用问题,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是多少呢? 一、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的),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去法...


·新婚姻法关于农村房产遗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离婚纠纷无非就是婚姻关系及财产子女问题的处理,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最为复杂。因为涉及到集体资产的问题,是农村房屋很难分割。所以,很多人就会有疑问:《民法典》关于农村房产遗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中规定的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