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合同纠纷,没有约定质保金该何时返还?

工程合同纠纷,没有约定质保金该何时返还?一、工程合同纠纷,没有约定质保金该何时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二、工程合同质保金有什么用?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工程合同纠纷,没有约定质保金的情况也是不少的,虽然质保金并没有严格的在合同中有所体现,但是实际上,社会规则中却有一定既定的原则,收取的质保金是多少,需要的质保期是多久以及质保金的返还要如何实现,这些都是有严格的规定的。
相关内容:

·生活中往往存在辍学的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出于成本低的
    生活中往往存在辍学的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出于成本低的考虑,通常会招揽这些学生,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被视为使用童工。那么,使用童工的定义是什么呢,法律对使用童工是怎么处罚的,公司招了童工怎么办呢?为您解答。 一、使用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


·董事会决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
    董事会决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一、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不算是工伤,因为是突发疾病。但是也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突发疾病是不是由工作引发的。具体算不算工伤,应该由权威部门经过详细的勘察最终认定。 按最新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法律上允许工程转包吗
    不允许。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转包的法律处理原则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劳动仲裁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一方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法》里面对于工伤的赔偿有着明确的规定,您在工作中发生受伤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在发生工伤之后是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关赔偿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


·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
    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不是一回事,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


·试用期劳动者权益有哪些?
    试用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用人单位会考察劳动者的各项技能指标,然后决定试用期结束后是否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劳动者权益有哪些?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 ? 试用期劳动者的报酬权。在试用期间,劳动者与企业其他正式职工一样都有通过劳动来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除法律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比例除外,...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怎样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用人单位要是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那究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
    新员工入职时,要在签署劳动合同过程中认真阅读条款,对合同解除情形充分掌握,劳动合同对公司和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公司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强制解除合同,否则就是违约,公司要担责,那么,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下面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