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有的男女在结婚之前,可能会有一个订婚的环节,而这个时候男方就会给付一定财物给女方,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男方要是悔婚的话,此时男方悔婚还可以要求彩礼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查明属于这种情形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据此,无论谁提出分手,男方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还应当注意:
1、男方先悔婚不影响其请求返还彩礼;
2、男方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用;
3、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结婚不得已而给付的。否则,视为赠与,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如果双方登记以后,因男方的原因而未能在一起生活,如登记后男方离家出外打工,双方既没有身体上的共同生活(性生活),又没有精神上的共同生活(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藉),但女方却在男方家照顾公婆,双方因客观原因而未能共同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此时如果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而要求女方全部返还彩礼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
二、结婚未共同生活能要回彩礼么
结婚登记后两人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人并未一起共同生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规定,女方应返还男方彩礼礼金。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虽然,结婚彩礼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不属于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在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给付给女方的。但要是因为结婚彩礼产生纠纷的话,那么还是会得到处理,对此,法律中也有一定的规定。就男方悔婚来看,此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只不过通常情况下都无法全额返还。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1.这个规定是在我国婚姻法第37条当中明确写出的,在离婚之后,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也就是说拥有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负担一部分子女的生活费用,或者是教育上面的费用。因为离婚是对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结束,但是并不是对于子女,父母这种关系的结束,所以必须要抚养到孩子18岁。2.我国法律在这个规定上是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没有规定如果女方没有孩子的话,就不需要...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该款规定分别从程序及实体两个层面限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发生。现阶段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的关键在...


·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一、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严厉...


·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的比例是多少?
    婚内有婚外情、家庭暴力行为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一方,会严重伤害婚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一旦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双方必须遵守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若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家庭暴力、婚外情行为等过错,是否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我们为您收集了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分割比例相关介绍: 一、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比例 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至于具体比例要根据...


·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孩子是夫妻双方生命的延续体,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各自都不想放弃,但是双方也协商不好。那么就只能通过律师和法院的判决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肯定我国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等,不过下文当中是关于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的详细介绍。 一、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第一,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财产险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财产险包括哪些? 一、根据法律规定家庭财产险包括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 (一)可保财产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室内家庭财产 (二)特保财产 (1)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


·国家年休假规定有哪些?
    说到放假,您第一想到的可能是周末或者节假日,但说到年假可能大部分人都不清楚,那么年假是什么假,与节假日又有什么区别,这些政策都和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也许有些上班族的人听过,但有些人会说从来没有享受过,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国家年休假规定的条件以及相关资料。 国家年休假规定有哪些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


·一、新婚姻法 适用情况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 适用情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据此,《婚姻法》的调整对象可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一方面,婚姻关系因结婚而成立,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所以,有关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于离婚的处理原则、条件和程序以及离婚后相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都属于婚姻法的...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否合法?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否合法?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合法的,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律并未禁止未成年人享有财产权利。当然,未成年人的财产由其监护人管理,而监...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


·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夫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