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社会抚养费金额能改吗?

一、社会抚养费金额能改吗?

社会抚养费金额是不能改的。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就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而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征收标准测算

1、上年收入的界定。考虑到统计部门提供确切统计数据的时间,上年收入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标准(如2010年执行“上年收入”就以2009年收入为标准)。

2、统计数据来源。根据统计职能划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县统计局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统计局提供。

3、征收标准执行。当事人年收入低于统计标准的,按统计标准征收;高于统计标准的,可以以当事人双方有据可依的实际年纯收入倍数征收。

4、流动人口征收标准。无论是本县乡镇之间流动的当事人,还是外县流入本县的当事人,根据其身份,均按本县对应标准征收。

5、关于年度征收标准。每年元月1日前由县统计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标准,元月1日起执行新年度标准。

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会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调整,但既往的处罚内容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不会因新政策出台而改变,故而在二胎政策出台后就算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也是无法退回的。虽然我国已经全面的放开二胎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消亡,那些未婚生子或已婚超生的同样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过去因为限制了家庭生育的数量而对超生的家庭予以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压力,但是现在就算是二胎被允许合法生育了也不能因此就将过去已经收取的费用改变,所以公民应该按照国家的政策生育以免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人口上的负担。



相关内容:

·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不管是出于怎样的原因,在女方想要离婚的情况下,不见得男方就一定同意,于是这样的情况下就不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对于想要离婚的女方来讲,此时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不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拘传。但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呢?我们整理了有关拘传通知家属时间的相关信息,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拘留前...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离婚协议书,上面会约定各方面的离婚事项,双方都确定同意之后再签字生效,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当然也要写在这上面,很多人都在问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可以不要子女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


·终止妊娠6个月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离婚的话肯定是要走法律上规定的程序的,但是离婚也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存在以下情况是不准离婚的,因此您都想知道终止妊娠6个月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终止妊娠后能否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有哪些?
    不管是诉讼方式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这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不过实践中也是需要离婚夫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才行的。那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之间都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带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有哪些 1、程序的区别。具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以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


·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钱吗?
    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钱吗? 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的法律性质分析: 法律上,给予和收受彩礼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给予和...


·夫妻什么情况下是过错方
    夫妻什么情况下是过错方1.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2.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3. 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家庭暴力,以殴打、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


·男女事实婚姻是怎么解除的
    男女事实婚姻是怎么解除的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所以有条件...


·离婚孩子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有孩子的话,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法院直接判决。在遇到特定情形时,还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孩子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孩子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


·国家对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4、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5、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