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谁继承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谁继承有哪些规定1.宅基地是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修建房屋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利,在申请的时候不需要缴纳土地费用,是国家对村民的一种特殊福利,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村民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属于村民的财产儿女是可以继承的。2.如果说你父母的宅基地由于外在因素倒塌的,宅基地上已经没有房屋而且你的户口已经转移城市的,你是没有继承权的,村集体会收回宅基地。但是你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还可以...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一、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的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水田,一类补偿2600元/亩 ,二类2210元/亩;专业菜地,一类6500元/亩,二类5460元/亩;专业鱼池,一类4420元/亩,二类3770元/亩;旱土,一类1820元/亩;水塘水库,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苗木花卉、经济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人造用林林木,一类2600元/...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的土地共分为两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部平原丘陵结合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70000元/亩;旱地/园地:185000元/亩;林地:925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625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东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7000元/亩;旱地/园地:58500元/亩;林地:2925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是农民劳动和生活的综合载体,随着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对于农村的土地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控,在整个治理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根本就不符合集体土地使用的违规占地状况,或者伴随着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都有可能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一、关于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随着国家城市发展道路的开展,国家加大对农村的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这个过程中,会征收农民的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对征地补偿标准的不认可。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农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想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裁决。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主体是谁 征收土地的主体是谁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
·厦门征地补偿新标准都有哪些调整? 厦门征地补偿新标准都有哪些调整?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要与时俱进,相应的政策法规更应如此。就以各地的征地补偿政策来说,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原先的征地补偿办法会有些部分与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政府部门就需要针对此部分进行适时地调整。那么在厦门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都有哪些调整呢? 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调整内容。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经第1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会永远有效吗?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
·土地使用证已去世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已去世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是居民拥有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常理说,只能有一人持有。但凡事都有意外,若土地使用证已去世,那么,土地使用证又应该如何处理呢?是将土地使用权收归国家和集体,还是由他人继承呢。在我国,若土地使用证的原持有人去世,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补办的,今天,让我们来看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具体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可以在对方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离婚。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关于缺席的相关内容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
·诈骗罪是什么地方管 普通的诈骗罪由刑事侦查局管辖,而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诈骗案由经侦部门管辖。《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中明确,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集资诈骗案、贷款诈骗案、票据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有价证券诈骗案、保险诈骗案、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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