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时,可以将企业的不动产,如企业厂房,进行抵押来换取流动资金。企业需要和放贷机构签署厂房抵押合同来确立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有什么规定?

企业厂房等不动产抵押合同以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为生效时间。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以其他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哪些资产可以办理抵押?

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以其生产、经营关键的国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事先得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申办公证时,还须提交批准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允许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筑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物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五)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六)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七)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八)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从上文中不难发现,厂房抵押合同并不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时即生效,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以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为准。这么规定也是相关部门确保企业厂房为企业真实所有,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厂房抵押办理流程和其他抵押基本一致,还是相对简单的。


相关内容:

·一、什么条件房子法院不能拍卖?
    一、什么条件房子法院不能拍卖?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如农村村民自建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


·营业执照拆迁怎样补偿的营业执照拆迁补偿包括:房屋
    营业执照拆迁怎样补偿的营业执照拆迁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二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二、扩展资料:拆非居住房补偿(1)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拆除农村集...


·回迁房办房照需要多少费用
    回迁房办房照需要多少费用1、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2、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3、产权登记费,按80元/套收取。回迁房的房产证必须办理字回迁户的名下,回迁户拿到房产证之后,再由回迁户把房产转移到别人名下。如果房产证没到手,必须督促卖房赶紧办理房产证,办下来后,因为回迁房一般都没有土地成本,所以需要再补...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一、房屋抵押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 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民法典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 二、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1、担保人所付的法律...


·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有前提条件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有前提条件吗?父母离异房屋产权,可以协议住房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或者办理过户给子女。办理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过户给子女手续为:需要父母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孩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如果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有父母代替签字办理过户。以上证件手续齐全,双方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里程,申请办理...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夫妻对共同财...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


·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
    婚后房产通常都是指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产,但此时具体是由哪一方购买的,而又登记在了谁的名下,就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房产,离婚的时候作出的处理不一样。那到底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


·一、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合法吗?
    一、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合法吗?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公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首先,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人名下,也必须通过转售程...


·长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长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出卖方(本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等。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


·一、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多少?
    一、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多少?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租金的3%,上海租房备案网签需要交税,这个税是在办网签的时候交给社区服务中心的,按照规定是房东承担,但是现实中一般都是租客支付。税率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上年租金的百分之三执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和网签这两个环节,都需要房东本人到场。1、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撮合达成的住房租赁交易,可与其进行合同网签。2、如果是出租人自行出租房源的...


·安置房买卖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安置房买卖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