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在进行办理时,当事人双方应积极的说明这类财产的实际情况。如无法协商办理的,可以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对这类纠纷财产进行办理,解决这类婚姻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审理案件。


相关内容: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在很多案例中,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具体的原因很多,相当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已经交纳,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但是房屋的产权清晰,没有争议。这种情况下签的房屋...


·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需要防范相关的风险,那按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


·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怎么办?
    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怎么办?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


·对离婚律师来说,夫妻双方离婚诉讼当中的房产分割是代理数额比较
    对离婚律师来说,夫妻双方离婚诉讼当中的房产分割是代理数额比较大的部分。所以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分割,不管最后的房产分割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都需要向房产纠纷律师支付一部分的代理诉讼费用,各地律师的收费肯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北京海淀的收费是多少? 一、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北京海淀的收费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对于离婚案件中涉...


·房屋租赁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1、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时的税率 房屋性质如果为住宅,纳税人计算税款时,增值税按照月租金收入划分为三个档次: (一)月租金(不含税)30000以下: 1、增值税:免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水利基金:免征; 5、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计算; 6、个人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计算。 (二)月租金(不含税)...


·应该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
    应该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 一、应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 债权人要如何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抵押权的实现可以通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


·婚后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
    婚后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赠送给自己的子女,若没有公证说明该房屋是赠予夫妻双方的,则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馈赠,属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房产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自己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民法典的规定中,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同房产共同房产有一个特征就是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购买都有出资。无论是夫妻双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问题,圈子里也是有分歧的。分歧主要在于,到底这事儿算不算不动产纠纷,又到底交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区)级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下面,这里就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帮您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从诉讼相关法律考虑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法院管辖...


·很多人对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
    很多人对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有疑问,其实在卖房子的时候是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具有公证的保证书的,所以您可以不用准备这个,法律其实是没有规定可以拥有房产的年龄的,未成年人也可以作为房产的所有人而存在,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一、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监护人卖房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办理公证保证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房产吗其实法律并没有规定拥有房产证的年龄,因此,未成年人是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