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指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第一份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份是住宅使用说明书。

不可抗力问题《民法通则》第107 条明确规定:“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由于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比较突出而又常见问题,为避免自身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经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并将一些对于开发商而言常见的违约情形作为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此作为自身免责的事由。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不能让开发商为自己规避法律风险而损害了购房人的权益。



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即房屋权属是以房产证为准的。在期房纠纷中,很多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齐全的,登房机关应在受理登记后即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来的原因一都是般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土地出让金、程序有误等,一旦属于这种情况,购房人要提高警惕。



关于期房再转让的问题,购房者、房产开发商经常遇到一个问题,问期房是否可以再转让、是否可以购入、而有些地方性文件不允许期房再转让。而有的地方是允许转让和备案,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而国务院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从该法看预售房是可以再转让的,而实际上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其实是合同的转让,是在出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南京律师热线]。

最新开盘楼盘的转让不需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而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权利是取得商品房产权,主要义务是付清房屋价款。如果购房者已付清全部房屋价款,则该转让不需开发商同意,反之,就需要开发商认可。但是由于房子是不动产,涉及登记和备案的问题,而再转让又没有具体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有些买卖双方当期房价格波动而违约时片面理解该条,所以往往造成纠纷不断。
相关内容:

·房子抵押他项权证取消内容是怎么样的?
    房子抵押他项权证取消内容是怎么样的? 他项权证这个名词通常都是和房子挂钩,但是也有其他的东西都是拥有他项权的,只是对于房子来说,他项权证的用途会比较大一些。关于他项权证,首先是需要自己去机构办理的。证书用完了之后也是自己到相关机构注销的。那么房子抵押他项权证取消内容如何? 一、房子抵押他项权证取消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他项权利证及其他的作用。 他项权利证是你用房屋做抵押贷款或...


·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离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共同分割,但比较容易分割的是动产诸如现金资产之类的,而房子作为不动产其实是不容易完全公平地对半分割的,所以才需要离婚房产公证书的存在。我们整理出了公证书的范本格式与办理公证书的收费情况。 一、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样本 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


·期房离婚分割如何解决?
    期房离婚分割如何解决?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房产归属问题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其实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多,此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其实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多,此时为了保证未来可以实现物权,那么购房者就会要求就自己购买的期房办理预告登记,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开发商一房数卖损害到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究竟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一、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有些二手房买卖双方由于较熟悉甚至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导致纠纷产生时没有任何证据,不仅给法院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与房屋销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先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


·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虚假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产的限购政策,很多地方开始盛行假离婚买房的景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上海民政局离婚队伍远远高于结婚人群,很多人趁下班时间排队去离婚,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买房。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您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呢?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吗?请听的讲解。 一、假离婚买房的涵义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


·一、婚后房子一个人名算夫妻财产么?
    一、婚后房子一个人名算夫妻财产么? 一般是公有房产,不过具体要看具体案情,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是一大问题,法律上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离婚分割房产法条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房屋过户亦是如此。那么,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1、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不管是个人进行房屋买卖还是公司作为房屋买卖的主体,此时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房屋买卖能够更好的进行,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个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no 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按揭中的房子被拍卖如果分配财产怎么办?
    按揭中的房子被拍卖如果分配财产怎么办?一般来说,当房主无力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或者无力还债时而债权人走司法程序请求法院进行拍卖将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抵债。拍卖的钱扣除交到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拍卖手续费等费用后,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如果还有余款,余款退给房子产权人,对于这笔钱,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才能平均分割。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昆明市政府面向全市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昆明市政府面向全市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推出了公共租赁用房保障项目,对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简单装修、配套齐全、租金低廉的公租房居住,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共房屋,促进承租人遵守公租房管理和使用规定,相关部门将向公租房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押金,那么,昆明公租房押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一、公租房是否需要交押金 1、根据《昆明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中租赁合同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