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在我国,法律为了规范房屋买卖市场,保护房屋买卖当事人的利益,严格打击一方违约,比如:规定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等。那么,对于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或当事人事后能够协商确定的除外。
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二、怎样解决房屋买卖违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参阅本节第四项退房纠纷的处理),其它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修复造成交房延误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实践中,买卖房屋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宠儿,它的成交量放大、价格攀升,但纠纷也在不断上升。而对于这些纠纷,当事人往往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解决。面对这种困境,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相关内容:

·房贷月供还不起怎么办
    处理如下:1、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如果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借款人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申请先暂停还本金,只还利息。只要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如实向银行说明情况,证明良好的还款意愿。因为有房子作为抵押,银行通常会同意借款人的申请。2、向银行申请延长还款的期限。《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


·赠与的房子合同怎么签?赠与房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赠与的房子合同怎么签?赠与房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赠与的房子合同范本   甲方(赠与人):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屋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


·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哪些责任?
    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哪些责任?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违约的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a.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b.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c.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


·夫妻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房子的归属一直是离婚案件中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关于夫妻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法律根据购房时间、夫妻双方购房出资和房产证登记用户等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规定。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房子的归属加以判断。 一、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房贷不还会坐牢吗
    房贷不还会坐牢吗 一、房贷不还会坐牢吗 无力偿还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如果是法院判决后有能力还款而不还款,那么法院会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有可能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这样就可能要坐牢了。房贷不还有以下后果: 1、高额罚息 一旦借款人违约,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罚息。 2、引来官司 如果借款人不还钱,贷款机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


·购房房款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购房房款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


·父母有一方过世了的房产如何立遗嘱?
    父母有一方过世了的房产如何立遗嘱?想要立遗嘱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二、遗嘱生效时间是多久?遗...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在当事人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只要当事双方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伤害其他人利益,就是有效合同,如果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单独转让,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在以前的法律规定中是比较模糊单一的,以致在离婚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夫妻双方为了房产扯皮的情形,现在新的民法典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一、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质可能就不一样.而且近几年来,因为购买回迁房而引起的住房合同纠纷实际上也为您提了一个醒。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回迁房有没有国家颁布的房产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回迁房有没有房本是否有规定? 一、在我国回迁房有没有房本是否有规定? 回迁的如果是商品房,当然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入性质土地证。 回迁的如果是安置房,不是商品...


·贫困户搬迁,旧房强拆安全谁负责《房屋被强拆该告谁》?
    贫困户搬迁,旧房强拆安全谁负责《房屋被强拆该告谁》? 一、房屋被强拆该告谁 房屋征收部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实施的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时,该部门是属于被告。 二、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