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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 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

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1、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2、必须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勘察合同;

(3)设计合同;

(4)监理合同;

(5)检测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

(7)专业分包合同;

(8)招标代理合同;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与备案的其他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提供的资料

(1)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不招标的工程,提供:

①招标办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

②发包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印章

③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印章;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4)工程质量保修书;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4、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提供的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6)工程质量保修书。

5、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提供的材料

(1)程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提供工程承包人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对于总承包人使用自己企业职工的,应出示身份证、技术工种证、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凭据。

(2)工程承包人不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

⑴招标的工程。

劳务分包人提供: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代码证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⑵不招标的工程。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提供: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代码证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6、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合同备案时提供的资料

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招标的工程应提供招投标的相关文件)。

7、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与招投标备案同步进行。

二、受理机构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三、办理时间

网上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书面合同登记时间为1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合同双方的自身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工程市场的监管。如果你还想了解关于其他建筑工程方面的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济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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