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一、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辞退。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二、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务工也是属于劳动者的一种,但对于劳务工同样也是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而对于用人单位要辞退的话,同样也不能使用违法的手段来进行处理,只要引起劳动纠纷,那么用人单位也一定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



相关内容:

·钢构工程多少
    钢构工程多少钱? 一、钢构工程多少钱 就目前来讲,钢结构报价的标准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平米,一种是按照吨数。而这两种报价方式在市场上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距,价格并不是统一不变的。 按照平米报价,举例来说,家庭的阁楼有300-400元/平米的 ,还有700-800元/平米,甚至还有1000多一平米的。钢结构厂房有400-600/平米的(不含吊车梁),600-800/平米(含吊车梁)的。项目的...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


·法定带薪年假多少天?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有哪些?
    带薪年假是我国劳动法中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带薪年假的法律规定也是与我们每一位劳动者息息相关。那带薪年假有多少天您知道吗?其实关于带薪年假很多内容我们都可以从相关法律中找到具体规定的。接下来就与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带薪年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


·工伤认定无法送达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之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时的必要程序,也就是说工伤认定时索赔的前提条件。在工伤认定完成之后,劳动者可以拿着认定结果给老板,双方协商之后得到赔偿。但如果老板给的地址不祥,工伤认定无法送达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无法送达怎么办? 老板给的地址不详,工伤认定无法送达,如果劳动仲裁经过上门仍无法送的话,会采取公告送达的,只是这样时间会长一点。 二、对工伤认定送达方式的规定 《...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国家对于劳动者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如果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有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那么劳动保障投诉有哪些规定?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劳动保障投诉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当面、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劳动保障监...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会对你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只有对你的劳动能力,身体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才会对相关赔偿起作用,所以工伤鉴定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职...


·员工入职离职协议书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人在找工作,跳槽现象也每天都会发生,劳动者在选择工作时总会左挑右选,面试通过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也就是类似于入职协议。离职时会签署离职协议。那么,员工入职离职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入职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


·工伤导致自己的劳动能力没办法恢复如初这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
    工伤导致自己的劳动能力没办法恢复如初这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所以在这里强调之所以要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因为,确认了等级以后,在伤残等级的这一块还有着其他额外的赔偿项目。国家明确规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按照相应的级别进行,比如说一级伤残的话,那是需要一次性赔偿2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工伤鉴定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


·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你知道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吗?工作中,有的公司需要为员工安排住宿的地方,而此时多半都是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来实现的,这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归属所有权的,面积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二、...


·想工伤认定工厂拒绝提供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厂拒绝提供劳动关系怎么工伤认定?劳动合同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最好的证据。若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交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我国法律规定,不一定需要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本人和其家属也可提出。在证明、认定、鉴定的过程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工伤保险条例 部分强制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
    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2、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房地产的兴起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许多商家因节省成本使楼房成为豆腐渣工程,造成了人们的恐慌,建筑工程备受关注,因此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成为项目工程的关键,以下是为你编辑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一、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流程 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很广泛,贯穿于项目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每个方面,从项目中标签约开始到施工准备、现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