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法院批准扣债务人工资收入的,能扣多少钱依据债务人工资而定,但工资不能全部扣除,需要保留债务人一定的生活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二、法院不能执行的财产有哪些1、绝对不能执行财产包括由立法规定的不可执行财产:(1)被执行人、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财产。(2)被执行人获得的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品。(3)有关抚养子女的债权、赡养父母的债权,被执行人的基本保险基金。(4)被执行人从事职业、技艺或手艺所必需的工具、物品和书籍,被执行人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有义务为提供公共服务而保存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专项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2、相对不执行的财产是指一般不予执行,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满足特定条件情况下才能执行,通常是执行标的财产。(1)处于承包经营期限以内的土地财产权,只有在缺乏其他动产的情况下,才能不动产单独予以执行。(2)正在航空运输中服务中的航空器、航线上航行的船只,铁路运行中的列车,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或者法律特别授权不执行。(3)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和物品。(4)一些物品只能在特殊的时间执行扣押。以上就是欠债被法院判决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员工存在欠债的行为,那么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特别是在涉及到严重的经济犯罪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此时也是需要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的,可以从工资中扣除。



相关内容:

·《劳动监察保障条例》有哪些具体规定?
    当劳动纠纷、企业违法用工情况出现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受理投诉,并进行协调处理。《劳动监察保障条例》就是其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那么《劳动监察保障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劳动监察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是什么?
    在因为工伤认定需要劳动仲裁时,首先就需要了解相关程序的管辖地规定是什么。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等的管辖地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的管辖 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须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社文[2005]253号文件规定,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该...


·之前已经给大家介绍了很多有关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
    之前已经给您介绍了很多有关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赔偿问题,如果工伤比较严重,员工就需要进行住院治疗,很多员工医疗期满后都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吗?具体的解答如下:该职工的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如果患病离岗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该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的期间也可以同时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和工伤认定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是由于员工本人肯定得结合自己的伤情配合医院治疗的,同时又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有一部分人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


·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
    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 一、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 1.违反《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应当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强行解除的; 2.违反《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条件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3.违反《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也就是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也就是对承包建筑工程的是承包人工劳务而不承包材料而签订的合同,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对承包商来说承担的风险更小。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 ?? ?? 甲方: 乙方: 甲方建商住楼一幢,施工场地地已平整,道路畅通,水、电设施齐全,各种建设审批手续完备,已完全具...


·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
    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 当今社会职场压力大,对于工作紧张的上班族来说,有个头疼脑热也是正常现象。有的人借着身体不舒服,伪造假的病假单,向单位频频请病假,并延长病假的时间。这样的行为影响单位的效益,不利于员工队伍的管理。那么,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 1、制度明确。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清楚请病假的流程,病假规定必须提供市级以上正规医院出...


·员工工作态度不端正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员工工作态度不端正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员工工作态度不端正被辞退原则上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除非员工能证明所谓的工作态度不端正只是公司找的借口,被违法辞退的才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我们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的称呼。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例子并不少见,通常我们会认为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弱势的一方,事实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也承担了较大风险。那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


·珠海市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入职后应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确定劳动关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去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企业也应该把备案解除,珠海市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一、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


·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企业人事管理方面不规范,经常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就容易导致职工的权益受到伤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认定劳动关系,手续齐全的话,一个星期左右仲裁结果就会出来。职工对此不服的,还可以发起诉讼。那么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分析。 一、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对劳动关系认定的存在劳动关系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