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如果对于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话,必须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国家目前规定的,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日的计算是从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后起诉的案件是否应该受理。当事人起诉的时间必有先后的之分,一方起诉后即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另一方若对裁决不服,也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起诉,部分法官认为另一方是对同一裁决不服起诉,法院对先起诉的案件也会进行全面审查,因此不需再受理另一方起诉;部分法官则认为,诉权是由法律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只要当事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则必须受理,双方互为原、被告。

二是受理后合并审理还是分案处理。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二)》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湖南省高院2009年5月20日通过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应当合并审理,分案作出处理。并案审理应理解两个案合并成一案,但是是将前案并入后到后案中还是将后案并入到前案中,亦或合并成一个新案未予规定,且二案并成一案后,另一案(案号)是否应裁定终结诉讼;合并审理应理解为将二案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但案件数量不变。

三是审结后送达裁判文书及上诉的处理。若并案审理,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一份裁判文书,该文书应该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体处理结果,但案裁判文书中,是否应对合并审理的情形予以叙明亦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定,对另一案法院是否应当出具其他裁判文书对被并案件的处理作出说明,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判决不服,对并案的判决进行上诉的话,是否也需就被并案件上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仲裁也是属于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而对于仲裁的裁决只要一旦判定就需要双方遵守,但对于一方如果不服的话那么完全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从而再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这样双方的纠纷才会进行解除。


相关内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和解除情形是什么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 建的住宅能买吗?
    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 建的住宅能买吗? 一、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 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新修订的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按规定,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员工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拘役,而拘役属于刑事责任,无论是事业单位,行政编制还是一般的企业这种情况都要被开除的,而且没有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派遣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


·伤残待遇好还是工伤认定好?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因此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伤保险制度能够保障工伤职工及家属能够有及时有效的救济,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了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以及因工死亡待遇,那伤残待遇好还是工伤认定好?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医疗待遇内容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


·九级伤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九级伤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九级工伤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二)至(六)项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工伤职工具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合法,没有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定过错的,解除合同违法,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化时代不断向前推进,各种手机通讯工具层出不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化时代不断向前推进,各种手机通讯工具层出不穷,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隐患。其中微信是被备受广大人民群众所推崇的,所以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从而骗取他人钱财。那么微信被骗了钱怎么报警?下面且听的我们带来详细解答。 微信被骗了钱怎么报警? 我们在使用微信时遇到网络欺诈行为,切记保留完整的证据材料(事情解决前绝不要删掉骗子账号,保留证据),并按照上面...


·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一、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2、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4、诉讼程序: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1)必须调整的情形,即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可以调整的情形,即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二、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处理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3、上市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


·近年来,有关建筑工程的报道我们也时有听说。由于我国对房屋质量
    近年来,有关建筑工程的报道我们也时有听说。由于我国对房屋质量的检验越来越严格,投入市场进行使用的建筑都是质量过硬的。广东省的发展,全国人民有目共睹。各种现代化建筑琳琅满目,为了保障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广东省特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是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的详细资料。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施工人员可享哪些权利? 《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


·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 工程安全是关系到千万人的生命财产的,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项目中对质量的要求是第一位的,所以在项目完成以后也是需要对项目工程投产之后的质量有一个保修期的,那么,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