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动产抵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期是多长?

动产抵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期是多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内,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法院是会受理的,但过了这个时效诉讼,法院有可能不受理。那么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担保法《解释》的规定是,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物权法第202条却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者的差异非常明显。很显然,担保法《解释》赋予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超过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这种规定的理论依据在于,认为抵押权系的物权,其不应受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物权法已将抵押权的实现期限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直接挂钩,使二者在司法保护期上完全重合。主债权诉讼时效一旦届满,抵押权也将归于非强制力保护的范畴,使之丧失了依据旧法可以享受“缓期两年”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抵押权是有一定的诉讼期限的,一般来说抵押权如果认为是相关的抵押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提起法律诉讼来确定该合同是否属于有效或者是无效合同。如果双方针对于该合同的归属权是有相关问题的话,在两年之内必须进行起诉。



相关内容:

·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有对应规定。合同的签订,就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行为,保障您按照合同去执行,如果违约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那么,合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呢?合同违约金数额计算的方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民法典中承...


·双方违约, 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双方违约,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双方违约, 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


·承揽合同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承揽合同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一、承揽合同违约金 (一)概述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二...


·关于保证合同诉讼被告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保证合同诉讼被告的规定有哪些?保证合同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证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但保证合同仍具有一定性,保证合同可以约定保证债务仅担保主合同债务的一部分,可以有自己的变更或消灭原因,当事人还可以单就保证法律关系形成诉讼,故《规定》将之作为一个的第三级案由。在确定案由时需要注意,当事人同时就主合同和保证合同提起诉讼的,应...


·“阴阳”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1. 股权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外公开的“阳合同”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另一份是仅仅存在于当事人内部的“阴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例如为了规避有关法律法规而提交工商登记的“阳合同”,例如为阻止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签订价格不一致的两份合同。2. 在实践中为工商登记便利或为符合工商部门的格式要求而签署的两份不同的合同或简易版...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租赁,238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270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330条规定的技术开发合同,342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民法典...


·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怎样的责任无论针对怎样的合同,当事人总是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需要承担相应义务的,而这里的义务其实也可以说成是当事人需要履行的一种责任。那就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讲,究竟他们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怎样的责任(一)托运方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2、由...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作用是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作用是什么?应该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是指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件的原、被告人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或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书面审理中,为了维护其所代理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之内发表或递交的具有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二、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的作用 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支持被代理人的诉讼,实...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一、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从上述介绍什么是阴阳合同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效后,买房人拒付两合同间的价款差额,主张按阳合同约定的低价格履行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


·法人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
    法人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 法人的变更意思是指法人成立过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等重大项目的变更动作同时也包括了法人的合并和分立。那么在法人变更时,合同该按照怎样的格式书写呢。下面就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法人变更合同范本。 一、法人变更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于 年 月 日起,将企业法人由乙方变更为甲方。本协议一式 份,本协...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一、什么是店面转让合同 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属权的协议。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方权责问题。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


·合同中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吗?
    合同中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吗?合同中延期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