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书中怎么分割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书中怎么分割财产

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3、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4、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5、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6、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的分割按照夫妻双方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对于离婚财产不能通过协议分割的,那么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财产,严重的情况下还应当聘请律师,对于败诉方也还要支付诉讼的费用。


相关内容:

·涉外结婚登记手续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是指结婚双方中有一方为外籍人士,这种情况下,婚姻的办理手续和流程也有所不同,随着近年来的全球化趋势,涉外婚姻也越来越常见,那么涉外结婚登记手续有哪些?具体的流程又是什么?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1、涉外婚姻结婚登记要带什么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年月日生育了小孩,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二、乙方自愿支付小孩抚养费元,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元,余下分付清,每年支付元,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抚养费必须作为专款用在小孩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开支,不得挪作他用,甲方不得另行再向乙方提出其它要求。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乙方按协议履行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况下,甲方和其家人...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判?
    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吗?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


·离婚放弃抚养权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不仅解除了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同时还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那实践中要是一方离婚放弃抚养权,此时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放弃抚养权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 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能断绝的。放弃抚养权,只是放弃与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对子女应该支付抚养费。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妇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


·离婚再婚财产属于两个人的吗?
    离婚再婚财产属于两个人的吗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财产分割是一样的。结婚后他们两位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


·一、上海生三孩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上海生三孩社会抚养费多少?上海全面实行二孩政策,家庭可以自由选择安排生育二孩子女。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管辖地怎么确定?1、违法生育当事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女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


·孕妇能起诉离婚吗?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了解,女性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确实十分辛苦,所以法律为了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没有任何过错,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不过在实践中会有女性在怀孕期间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的情况,那孕妇能起诉离婚吗?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孕妇能起诉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


·起诉离婚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不到庭怎么办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笔者认为,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误区,对拒不到庭的离婚案件被告应拘传到庭。首先,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调解无效是判决...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4...


·残疾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是什么?1、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费用、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