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况和各自的责任认定方式:

1、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的情况

路段情况:有交通信号灯,双方向放行路段

事发现场: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抢行

责任判定:转弯的一方负全责

违法代码:“131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记3分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和第五十一条 (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2、右转弯车辆未让放行车辆的情况

路段情况:有信号灯路段一方红灯

事发现场:右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抢行

责任判定:转弯的一方负全责

违法代码:“1212,强行右转弯”记2分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之规定。

3、车辆闯红灯的情况

路段情况:有信号灯,一方红灯、一方绿灯

事发现场:闯红灯车辆撞上了正常行驶车辆

责任判定:闯红灯的一方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红灯亮时,机动车禁止通行”的规定。

4、禁止掉头的路口强行掉头的情况

路段情况:有信号灯和禁止掉头标牌

事发现场:违反掉头标牌的车辆撞上直行车辆

责任判定:转弯的一方负全责

违法代码:“1044,违反规定掉头”处以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

5、路口逆行的情况

路段情况: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

事发现场:逆行车辆撞上正常行驶的车辆

责任判定:逆行的一方负全责

违法代码:“1301,逆向行驶”记3分

6、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情况

路段情况: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

事发现场:不按交通标线通行车辆与按交通标线通行车辆抢行

责任判定:不按交通标线通行的车辆负全责

违法代码:“1208,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记2分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道路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十字路口的交通情况比较复杂,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较多,我国相关的法律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各个情况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以此做为交警进行责任认定的依据。


相关内容: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


·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如果不够怎么办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买房,而不是自己去盖房子。不过买房子的时候不需要全额付款,只需要支付首付好了。那买房的时候首付要什么时候交呢?以下是为您分析关于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首付何时交? 预售签约时即付。首先你要先看该项目五证是否齐全,特别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有的话,开发商是可以收首付开始预售的。如果没有的话,一般是先签预购意向书,也就是你所说的订金。当然交订金时...


·一、赠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任?
    一、赠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任? 一般是由受赠人来进行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经不是真正的所有人,...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房地产的办理中心,备案之前就需要先缴纳费用,该费用之中并不包含税额,只有在备案之后才需要纳税。 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将按照《中华人...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由第三人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第三人如果不存在着过错,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的范围也包括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其他的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七条 【解释条款】 第十七条,【交强险第三人的范围】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 一、补办需要的证件及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补办过程: 1、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办理过程其实比较简单,第一步就是去排队拿号,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注意:尽量避开中午11点-下午1点...


·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马路上发生车祸的几率也远大于从前,车祸发生后就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可是这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呢?现在,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个人申请工伤需要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个人申请工伤需要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电动车被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电动车被罚款不交会怎么样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罚单,如果不去银行缴纳罚款,直接会影响个人的诚信,而且会影响个人以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这个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被记录,会一直显示有违法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满足电动车的条...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