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

(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

(三)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

(四)在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和道路度口哪生的事故。

(五)蓄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和自杀案件,精神病患者自已碰撞车辆发生的事故。

(六)车辆尚未开动发生的人员挤、摔伤亡事故。

(七)因地震、台风、山洪、雷击造成的事故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

(一)按责任分

1、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由于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和畜力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由于非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二)按后果分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按原因分

1、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主观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主要表现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分别对应思想方面的原因、心里或生理方面的原因以及技术生疏、经验不足的原因。

2、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客观原因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环境和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于客观原因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因此在事故分析中往往忽视。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

(四)按对象分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指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等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和转弯碰撞等;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指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碰撞和碾压常导致行人重伤、致残或死亡;刮擦相对前两者后果一般比较轻,但有时也会造成严重后果。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

4、车辆自身事故

指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情况下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指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工程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灯杆、交通标志等。

(五)按地点分

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一般是指哪一级道路。在我国,公路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共五个等级;城市道路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另外,还可按在道路交叉口和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来分类。

构成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另外,也要求事故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相关内容:

·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且,我们在就业时考虑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就是用人单位是否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为什么要强制 ??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


·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伴随着死亡事故的,两者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而交通事故的出现,常常也会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而因为死亡情况的出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分配方面就有会有所不同。那么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1、谁有资格分配?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参...


·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


·越线停车扣2分罚钱吗
    不会。越线停车只会被扣2分,不会罚款。越线停车不会被判为闯红灯行为,但一般会被判扣2分处罚,和直接被判闯红灯扣6分比起来,扣2分算是比较轻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时效是多长
    别以为买保险没必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当事人的一部分损失。交通事故保险是绝大多数车主会去购买的,在生活中,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第大多数车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进行保险索赔,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保险索赔是有时效规定的,下面您就跟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时效有多长时间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


·因个人过错被辞退后交接有工资吗
    因个人过错被辞退后交接有工资吗?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


·上海闯红灯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又是什么?
    上海闯红灯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又是什么? 快过春节时期,人们都在准备年货,各大商场都在打折,使得人们一有空就会出来逛街,采买年货。出行车辆较多,人们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能因为着急就闯红灯。那么在上海闯红灯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又是什么?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根据《道...


·外卖小哥在非送餐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外卖平台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关于职务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一、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肇事者和车辆的实际车主不是一个人,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主要有哪些?交通肇事赔偿由实际车主负责吗? (一)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肇事车辆的购买人,即实际车主)。 (二)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


·酒驾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成为了众多人脱口而出的话语。究其原因是近几年因酒驾发生的事故比比皆是。那么酒驾交通事故怎么处理?酒驾处罚的最新标准是什么?的律师在文中将为您具体介绍。 一、酒驾撞车怎么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