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解决购销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如何解决购销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一)违约责任:
是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保证当事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减少非违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主要手段;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违约责任对于纠纷的处理,可以提供依据,也可以取到督促当事人尽力履行合同的作用。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补偿性为主是指违约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害;惩罚性为辅是指在当事人约定以违约金或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时,可以在补偿造成的损失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违约金金额或者定金金额(应在法定范围内)。
其中:
1、损失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定或约定应当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
损失的范围:包括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合理范围内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又称直接损失或积极损失)和预期利益(又称消极损失)。
2、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当事人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定金,称为定金条款;也可以单独订立定金合同。
(三)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
按照《合同法》规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1、和解。和解是指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有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争议。和解凭据的是同情、理解互谅互助等情感上的力量,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的感情,有利于巩固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合作关系。和解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不是合同争议解决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不经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
2、调解。由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第三人或者调解委员会主持,运用说服引导的方法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其中,行政调解自仲裁法出台后,对房产纠纷的行政调解只保留了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调解权。行政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间调解与和解一样,能够省去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不会伤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民间调解的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申请法院执行;同时,民间调解也不是解决合同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
“调解”在合同法中未进行分类,只是在第128条中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对哪种“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法中规定,但在相关法律中有规定。调解按调解性质可分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通关以上关于“购销合同违约责任”问题的解答,我们了解到,一旦违约就必须承担责任,这是不可避免的。若是可以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一定要履行,不然就会承担违约责任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多样,可以通过金钱赔偿损失,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关内容: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 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了当事人得就违约金数额主张调整。实践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须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首先,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


·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
    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是需要承担赔偿的;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对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是减轻了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


·合同违约金诉讼流程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起诉的一般流程 1、首先你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合同诉讼的注意事项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


·什么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
    什么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为保证主合同的实施,很多时候当事人都会再签订一份从合同。常见的从合同包括了保证合同、定金合同等等。对于这些合同,也是会有无效的时候。那到底什么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形保证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合同的无效指保证合同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因而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无效有以下两大情形: 1、主合同无效而致保...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1、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2、《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一、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如果合同诈骗罪符合条件,则可以取保候审,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股东可否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
    股东可否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 一、股东可否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 股东是可以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的,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现就个人股权转让需注意的几点来具体分析一下。 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


·解除合同还能要求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还能要求违约金吗?解除合同是可以要求违约金的,所谓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而解除合同具有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合同的解除是因为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对于此种过错行为应当通过收取违约金的办法加以制裁。有人认为违约金是以有...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对方违约解除合同也需要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所以,解除合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一是必须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具备上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