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不论哪种工作都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像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要先立案并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债务结局要双方但是人互负债务具有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它的准备工作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一、基础资料收集

1、收集土地使用权证、拆迁红线图和对应地形图(包括电子文档)及调查表格,并对被拆迁物进行分区编号。

2、按制定标准表格的调查内容进行现场实勘和测量,对于双方核准确认的被拆迁物事项(包括:产权、面积、使用性质,合法性等)必须形成书面的确认书。


3、评估单位的选择。

4、拆迁数据(包括:拆迁调查数据和评估结果)采用数据 文档形式进行分类统计(包括:分区域,分用途)汇总并上报。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面积证明等相关拆迁前期手续等。

二、计划制定安排

1、根据调查结果和人员配备情况编制项目拆迁进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经公司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报施工方、财务等相关方。

2、按照拆迁对象分类(有产权住户、单位产权)分别制定补偿合同,并按公司合同评审程序确认。

3、必须审核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措施和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

三、现场实施

1、拆迁施工单位的选择。

2、现场移交前必须对拆迁范围内的管线(电、水、通讯等)和市政设计(路灯、变压箱、树木等)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将调查结果告知施工方,强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现场移交采用规定格式填写,与施工方现场核实后,双方签字认可,资料存档。

3、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现场地下隐蔽物的拆除处理,临时水电项目等相关手续办理。

4、对现场拆迁施工过程实施现场管理参照《现场工程师管理办法》执行;所有沟通采用书面函的形式。

四、拆迁调查

拆迁单位工作人员(甲方也可前期自行调查)入户调查,应当出示区县建委(房管局)签发的房屋拆迁入户调查通知书及拆迁上岗证书。入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和使用状况(集体房屋的宅基地审批表的面积及实际盖房面积的差额面积是多少,差额面积如何安置补偿)、户籍和家庭人口结构情况、拆迁范围外另有住房情况、耕地情况、了解家庭收入及生活水平情况等,同时注意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意向,并对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方案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各拆迁项目应制作详细的拆迁入户调查情况登记表。

五、拆迁工作检查要点

1、对拆迁实施过程每周对照拆迁计划进行检查(资金、进度、重大变化),每月填写规定检查情况报表,分析原因,并提出纠偏方案,报领导审核批准后,告知相关方并予以实施落实。

2、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通过我们的介绍,对于“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这个问题你是否已经明白了呢?在政府需要相关部门执行拆迁工作时要严格要求政府出具的政策执行,要分配符合拆迁工作的公司企业进行工作。对于所要拆迁的地方了解清楚,做到实地考察。
相关内容: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劳动者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流程 施工准备→原材料采、验、进厂→下料→制作→检验校正→预拼装→除锈→刷防锈漆一道→成品检验编号→构件运输→预埋件复验→钢柱吊装→钢梁吊装→檩条、支撑系统安装→主体初验→刷面漆 →屋面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门窗安装→验收。 1、 运输和堆放 a、要事先勘查道路,选择运输车辆型号,对运输不便的构件,采用现场拼装的方式。装卸时对容易变形的构件,要采...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没有规定,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对年休假的详细规定。例如,对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劳动合同法》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关于“员工年假的事宜”,主要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进行规定。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职工连续...


·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签一年,试用期一般是多长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多数情况下单位是会与劳动者做这方面的约定。当然,试用期也不能约定的过长,首先不能超过规定的6个月,其次实际确定试用期期限的时候,还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那要是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签一年,此时的试用期一般是多长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劳动部办...


·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工作过程中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对自身利益做出一个保障。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单位用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究竟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含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机...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一、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提前上班不可以算工伤的,但加班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


·职工做工伤认定一定要出院吗?
    对于很多一线劳动的职工而言,在工作岗位上受伤也是比较普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该在职工受伤后一个月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而很多时候,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需要入院治疗,这里不少人就有疑惑,职工做工伤认定一定要出院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职工做工伤认定一定要出院吗? 不是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否享受?
    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否享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法定的情形即使未解除合同也是可以享受赔偿金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


·主动离职的有没有工资?
    主动离职的有没有工资?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主动离职...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