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有哪些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有哪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指派或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依据专门知识对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鉴定周期漫长,进展困难,严重拖延案件审理周期。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审理周期长,普通程序的正常六个月审限内结案数极少,申报扣除不纳入审限计算的主要理由就是工程造价鉴定,可以说工程造价鉴定已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能否及时审结的关键因素。司法实践中,从法院决定鉴定送出《委托鉴定函》起,剩下的就是对鉴定意见漫长的等待,对法院而言,当事人何时选定鉴定机构,是否完成鉴定缴费,是否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交鉴定材料,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进展如何等都不得而知;对鉴定机构而言,也许是当事人在摇号选鉴定机构环节拖延,在缴纳高昂的鉴定费用环节踌躇,在提交鉴定材料环节推三阻四,又也许是鉴定人员积极性不强,因工作繁忙而搁置。总之,在建设工程纠纷的工程造价鉴定中,法院无力监督管理鉴定进程,鉴定机构主管部门无心监督鉴定过程,使工程造价鉴定进展困难,鉴定意见迟迟不能出具,严重拖延了此类案件的审理期限。
(二)鉴定材料的移交不规范,严重影响了造价鉴定的质量和效率。
目前法律对移送鉴定的证据材料先进行质证还是先移送鉴定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法院既可以先质证后鉴定,也可以先鉴定后质证。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未经庭审质证就移送鉴定的情况,移交鉴定的资料一般包括合同、补充协议、图纸、变更通知、施工通知以及工程量确认书等,这些材料因为法院没有经过庭审,对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大小等这些需要法官判断的问题变成了由鉴定人员进行取舍判断,实际上是形成了司法审判权的变相让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争议颇多,从而导致大量补充鉴定、重复鉴定现象的出现,鉴定意见的质量和效率亟待提高。
(三)法官对司法鉴定意见依赖性过强,“以鉴代审”情况严重,影响建设工程案件的质量。
由于承办法官不具备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对鉴定所需证据材料及鉴定意见的内容和公正性、准确性无法完全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就是将所有的工程材料统统交给鉴定机构,并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径行做出判决,有的审判法官甚至会认为只能根据鉴定意见来判决,这种“以鉴代审”的状况实际上严重干扰或影响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独立裁判权,可能导致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判决结果的不公,当事人意见大,服判息诉率低。
(四)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的专业资质及专业水平无法衡量,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
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集取集中委托、随机抽定的方式,很好地保障了司法造价鉴定的程序公正性,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均衡,通过随机抽定的方式可能产生鉴定难度与鉴定机构的能力不相匹配,有些难度很大的鉴定给了业务能力有所不及的鉴定机构,也可能存在鉴定机构从事鉴定的人员不足、经验有限、责任心不强等情况,都会影响鉴定报告的质量和效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类案件的审理进程。
(五)司法鉴定人出庭率低,质询难,影响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因工程司法鉴定专业性极强,为查清事实,鉴定人到法庭接受案件当事人和法官质询非常必要。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规等都对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进行了相关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的较少,有些鉴定人员虽然出庭接受质询,但仅限于宣读鉴定报告,不能明确说明鉴定意见所依据的专业科学理由,对当事人和法官对于鉴定过程中的疑问不能明确、有针对性地解答;有些鉴定人员出庭仅仅是记录当事人的提问,称将以提交书面补充鉴定意见的方式来回复当事人的质询。这样的状况,只能使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这一规定形同虚设,法院对此也无约束手段,无能为力。笔者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缺乏保障机制和强制力,鉴定人员不出庭接受质询无相应得法律责任和强制性措施。
终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还是相对较多的,鉴定审理时间一般都超过半年,少于半年是极个别的案例。而且对于鉴定材料、鉴定意见以及鉴定机构和人员要求比较高,依赖性也很强。他们的专业水平对于案件的审理非常重要。
相关内容:

·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有多久 ?
    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有多久 ?一、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有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加强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加强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对于国家政府来说就尤为重要。那么,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今天,我们收集如下资料为您做个参考。一、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管理建设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组织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项目管理功能,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达到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因此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合理设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代通知金吗?
    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代通知金吗? 一、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代通知金吗? 辞退员工可能需要补偿代通知金,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动作,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企业私自复工怎么举报
    企业不按规定复工,导致员工利益受损,形成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劳动合同必须盖章还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必须盖章还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应在最后一页盖公章,一式两份。1、劳动合同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正式合同,其签订生效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正式确立,需要劳动者本人的签字确认,以及用人单位的公章确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是一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定权利。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二)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一、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情况有哪些?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2、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要求赔偿损失纠纷。3、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劳动者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货币收入”垫底的理解,这里的“等货币收入”是指且仅指前面提到的四种工资。如...


·一、职工福利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社
    一、职工福利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采取的补贴措施和建立的各种服务设施,对职工提供直接的和间接的物质帮助,以补充、满足其基本的、经常的或特殊的生活需要。 现行职工福利的内容大体可以分为4个部分: 1.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各种补贴制度。如职工生活困难补贴、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独生子女费、拖儿费、探亲假路费、婚丧嫁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昆山工伤鉴定怎么做?
    工伤鉴定是您所知道的,但是咱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您都只知道需要做工伤鉴定却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样去做工伤鉴定,因此许多人都在询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昆山工伤鉴定怎么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昆山工伤鉴定过程 (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


·装修工程质保单怎么写?
    装修工程质保单怎么写?买房者在买房之后都需要对新房进行装修,对任何工程来说质量都是其最终追求的目标,对装修工程也不例外。质保单是工程质量保障中的一个重要保障内容,关于装修工程的质保单的撰写是装修公司和用户都关注的问题,装修工程质保单怎么写? 一、装修工程质保单怎么写? 甲方: 乙方: 共  页 共  页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 联系电话 装修房屋地址 设计负责人 施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