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首先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管相对甲方,施工方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还是要据理力争,争取在合同中尽可能约定一个对施工方有利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因为,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施工单位享有主动权,如果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付款就可以顺延工期来制约业主,因此应当争取在工程完工前最大限度的争取支付较大数量工程款。再者,在工程进行过程中,
一旦业主建设单位出现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情形,不能碍于情面,而不及时提出,应及时提出要求付款的书面申明或索赔申请。这样一是可以在工程索赔程序中获得主动,
二是也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提供了最充足的证据。再者,对于工程款的支付状况要及时核对,必要是定期和业主建设单位采取财务对账的方式来固定证据。对账的书面单据要加盖双方的印章。这样及时发生了纠纷也可以使得施工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性问题来确保工程款回收。
这个策略的背景是我国严格的建筑资质管理制度与目前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转包工程普遍存在的矛盾性。由于我国法律认定这些转包、挂靠均属于无效合同。因此,如果签订了这类合同后出现恶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施工企业可以针对具体情况要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因为一旦合同无效,就存在返还工程款的问题,而且施工企业在合同无效后不仅可以要求承包人返还,而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业主建设单位直接对其返还工程款(业主支付后再从其应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即可)。这样就将资金实力相对雄厚的业主建设单位牵涉进法律关系中来,为分包施工企业获得欠款提供了有利保证。
三、合理合法顺延公司促使工程款支付。
在律师接触的工程欠款案件中还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承包人因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发包人往往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反诉,提出逾期违约赔偿来抵销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如果出现了逾期付款的问题,施工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承包人的顺延工期的权利。此时,承包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或者委托律师第三方发出律师函以保存发出书面函件的证据)。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施工企业可以再次发函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并告知其相应顺延工期。如果施工企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那么就可以避免因为工程款拖欠后,陷入既要避免垫资施工损失又怕耽误工资导致业主索赔的两难境地。
四、工程垫资应当做好约定确保合法化。
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是目前建筑市场的一种常见现象。对此,我国法律之前曾命令禁止,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垫资施工逐渐被认可。如果确实需要垫资施工,一是选择垫资的形式,如大型项目根据本律师的经验可采取BOT特许经营、EPC等交钥匙工程形式来签订协议,这些形式是目前我国法律认可,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二是对于小型工程,一定要明确垫资的数额、支付期限、利息、垫资返还等细节。如果忽视了这些细节,那么垫资一般被法律视为工程欠款,施工企业的其他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五、如何处理政府工程的审计报告价格与合同价格矛盾。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因此本律师在办理案件中遇到过业主建设单位要求按照审计报告价格结算工程款的。一般对于这类纠纷,一是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格按照政府审计报告结算的,那么应当按照审计价格来计算,据本律师所知,目前大部分规范运行的政府工程都在合同中约定了这个条款,防止发生争议;二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照审计价结算,那么业主建设单位提出按照审计报告结算工程款是违法的,法律不予认可。
面对工程欠款单一定要积极、冷静。在签订工程欠款单时,认真的阅读合同的内容,避免发生一些关键内容的遗漏。积极的向欠款方主张权利,在适时地时候寻求法律的帮助,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处了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外,还可以寻求政府的帮助,向政府表明自己的情况,政府应会帮助需要帮助的社会团体。
相关内容:

·一、工伤伤残等级如何鉴定时间?
    一、工伤伤残等级如何鉴定时间?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


·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钱
    工伤具体的赔偿金额是要根据当事人的工资来决定具体的数据,工伤九级一般是赔偿九个月的工资,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钱不仅仅是由本人工资决定,还由于各省的标准不一样,和有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而且除了赔偿金还有由不同部门补助的一次性补助金。 具体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钱? 首先工伤评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搜索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南通市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南通市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二)特...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我国是一个基建大国,所以说,工程建设在我国经济是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国就业和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而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最重要的是确保工程的质量,那么,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费是很多员工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在为企业创造利润,甚至需要牺牲不少个人休息时间的时候,得到应有的报酬也是国家保障的权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的相关知识。 1、劳动法关于加班支付工资报酬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


·佛山工伤认定资料有哪些?
    在佛山的人们可能会遇到工作受伤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可是许多佛山人对这一具体流程并不清楚。那么,有人就会问了,佛山工伤认定资料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认定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 3、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其工资也应当按照各地病假工资规定的标准支付。同时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本身没有过错,其被强制隔离也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因此《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二、因...


·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在实践中,劳动者为了能赚取更多的工资,往往会选择辞职去找另一家工资高点的用人单位上班。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2、员工主动...


·加班费工资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费工资的发放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是在战争时期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工程,为保障战时人员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可以防备敌人的袭击,支持者人民战斗知道胜利的工程。青岛市就存在人防工程,所以有不少青岛人就好奇,在和平时期该怎样进行管理和收费。就来为你介绍一下“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实施办法的内容”。 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的内容 (1988年4...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1、将地标工作作为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专门成立地标工作办公室。 2、将地理标志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编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手册》,把地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跟踪督察、定期通报、奖惩分明。给予申报组织者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各市县局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3、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特色优势产品进行全面普查、筛选,获得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