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因为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网登做材料、交件 首先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你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房地产买卖限购令的政策上。借名买房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说来,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对于购房者来说,借名购房的风险怎么防范才有效?下文中我们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一)借名购房政策房。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地政府也都在加紧征地工作,其中必然的要牵涉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没有权利私自的将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剥夺,因此在征地的过程中制定一套合理科学的补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做到了法理与人权的结合,保证了征地工作的依法开展。 一、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
·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有什么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权益越来越被人们熟知,很多人对土地了解也不断的增加,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取得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一种有理有法的方式,也是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的人又一次的向其他人对这种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价出让 出让用地使用权也是现在社会中比较 普遍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具体的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请随我们一起阅读下文。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
·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式有哪些?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的城市化建设进程很快,基本设施也不断完善,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北京市为了给征收一个标准,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出来了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任何的征收补偿行为,必须严格的按照标准进行,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征收补偿标准的内容。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
·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能办房本吗? 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能办房本吗?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能办房本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现在为了支持大型工程的建设来便利人民的生活,政府向人民征地在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像农村的土地其实是由农村的生产社队长根据每家人口进行划分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享有的土地并不是自己的,而是集体的。其实,土地征地补偿给谁,国土资源部也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 一、土地征地补偿给谁呢?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临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地域管辖范围 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二、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 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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