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尽管现在城市化越来越重,农村还是存在的。农村土地是如何管理的呢?承包制作为一种时下很重要的管理模式又是如何实施?承包制应该是一种集合您力量,共同管理土地的一种手段,比单干更有竞争力。今天我们就“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进行相关介绍。
一、《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流转服务
第十五条 乡镇政府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统筹辖区内土地流转工作,为加快土地流转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六条 乡镇政府结合区县二三产业发展布局和城市化进程,科学编制出本乡镇《土地流转规划》,将民间无序流转变成有计划、有组织的流转。
第十七条 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业务,面向流转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合同变更仲裁等项服务,不断优化土地流转的外部环境。
第十八条 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将辖区内各村土地流转信息及外来求租土地信息一并输入信息库,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为流转双方对接创造条件。
第十九条 村建土地流转服务站。发包方需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村农户土地流转的信息收集,并以书面形式向本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上报,为农民流转土地铺路搭桥。
第二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行使指导、协调、管理、监督等职能,协助农户做好土地流转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区县经管部门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专栏,负责发布本区县所辖乡镇土地流转信息,为加快土地流转搭建信息平台。
第二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中介组织,应当向区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管)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二、《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流转程序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将土地出租用途、面积、价格、期限应当向村民公示,并委托村民代表入户征求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发包方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土地出租方案,提交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形成会议《决议》。
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向外出租土地,须向乡镇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经审核批准,再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发包方和乡镇经管部门各备案一份。
第二十七条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可到乡镇经管部门进行鉴证,也可到区县司法部门进行公证。
第二十八条 发包方向外出租土地,经乡镇政府批准后,并以书面形式向乡镇经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将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方案等情况及时张榜公布,让村民了解土地流转的全过程,增强办事透明度。
三、《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流转手序
第三十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转让。
第三十一条 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当事人应及时办理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的,应当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说清理由。
第三十二条 村内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将承包地采取转包、出租、股份合作形式流转的,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四条 村内承包方间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土地的,接转方在流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再流转给本村其他农户,但应当取得原承包方同意。
第三十五条 本村以外的接转方,若进行二次流转,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在乡镇经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事先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七条 村内承包方间开展土地流转的,发包方应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帐》,记载土地流转内容及其变更情况。
四、《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流转管理
第三十八条 区县、乡镇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管)部门是土地流转主管单位,履行土地流转职能,对土地流转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土地流转健康运行。
第三十九条 乡镇经管部门要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重订及合同签证,建立流转合同档案。
第四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使用区县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包括:
1双方当事人姓名;
2流转面积;
3流转期限和起止时间;
4流转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6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7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8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在本社区内流转,也可打破地域、行业和城乡界限,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转。
第四十二条 允许工商企业租赁农民承包地,采取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向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将承包土地自愿流转给发包方经营,或由发包方向外出租,流转期限应当一致,以便接转方经营管理。
第四十四条 承包方采取转包或出租方式流转承包土地,期限不足一年的,可不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第四十五条 承包方自愿把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在流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重新向发包方申请要地。
第四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包括转包费、转让费、租金和入股分红等,流转费按照一年一收,实施股份合作的可采取1—2次分配,不得在流转期限内将流转费提前一次性收齐。
第四十七条 发包方同外来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应约定租金分阶段递增幅度,以便在土地增值的情况下,确保农户持续增收。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向农业龙头企业或涉农工商企业出租土地,所签订合同应约定优先吸纳本村劳动力在该企业就业。
第四十九条 发包方对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掠夺性经营,造成生产下降或弃耕荒芜的,应终止其流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第五十条 农业科研院所到农村建立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及发展设施农业等,应与相关农业示范园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和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第五十一条 乡镇政府对所辖村向外出租土地时,应考察了解承租方是否具有经营能力,严把土地流转审核关,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五十二条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对接转方随意改变土地性质,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罚。
五、《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流转方式
第五十三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四条 专业大户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合理收取流转费,而接转土地的大户不断扩大耕作面积,实现规模经营。
第五十五条 村集体统一经营。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统一经营,年终所创收益按土地权益分配到承包方。
第五十六条 合作社专业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其统一组织生产资料购进、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承包方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年终按交易量实现利润返还,并按土地股份分红。
第五十七条 企业自主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而后由发包方统一租赁给农业龙头企业,由其自主经营,发包方收取租金,全额返还到相关承包方。
第五十八条 村企联合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发包方以土地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年终将股权收益按股兑现到承包方。
第五十九条 民企合作经营。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参与股份合作企业经营,除享受按股分红外,还可在企业打工,获取工资性收入。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制的管理是一种集齐力量办大事的一种土地管理模式,它能让农村土地管理优化,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以及提高管理的效率,对于农民来说,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办法,比自己单干产出更好的方式。
相关内容:
·转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
转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土地使用权年限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有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谁出让?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谁出让?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订立原则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目前签订的出让合同,主要使用的是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文本)。该...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几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几年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
·食品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食品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食品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
·福建省耕地重金属污染为本文的研究内容,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寻找
福建省耕地重金属污染为本文的研究内容,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寻找环境污染源,并使应负起相关责任的人员履行责任,重视福建省的环境保护。那么对福建省的环境污染损失的评估就必不可少。那环境评价还有哪些相关知识。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介绍。
一、福建省的环境污染损失的评估
(1) 福建耕地情况
福建省耕地的有害重金属含量过高。
(2) 耕地重金属污染原因
【1】肥料的施用, 有机肥砷含量超标情况相当严重。
【...
·办理房产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产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房产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
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
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
4、5个...
·土地承包合同性质
土地承包合同性质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按照不同的性质可以区分为不同类型:
(一)按照承包方的主体资格的不同,可以区分为发包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订立的承包合同和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人员订立的承包合同两种。
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
1、两者所能承包的土地的范围不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参与所有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法律对于这类承包人可以承包的土地,在范围上没有限制。只要承包人有属于发包方的组织...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费用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费用多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费用为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具体的费用需要费用需要结合以下因素来确定:(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一、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尽量充实。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填写当事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内容,还要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如填写不完整,可能造成送达时无法邮寄等障碍。如有可能,送达地址确认书还可附上当事人的传真,以及电子邮箱地址、QQ号等内容,以便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沟通和简易送达,从而提高审判效率。
送达地址确认书应...
·土地他项权证延期手续如何办理?
在土地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如果还想要继续使用土地他项权证的,需要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延期的手续后,才能够继续使用土地他项权证,否则,土地他项权证延期将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土地他项权证延期应当如何办理呢?请见下文内容。
一、《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需要和对方协商,一...
·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意味着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
·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实践中如果是夫妻离婚的话是否也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呢?而要是在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