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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把原本允诺的赠与而撤销,而受赠方认为你已经允诺给予我了,而且有协议,你怎么可以随意撤销呢?下面总结一下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1)、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

     2)、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社会公益的内容包括:a、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b、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c、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d、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第193条第1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相关内容:

·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乙房屋到手后,拒不履行对其赡养义务,依法应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收回房屋。乙认为房屋赠与协议已经过公证,不可撤销。 本案争议焦点,关键要搞清楚赠与任意撤销和赠与法定撤销两个概念。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


·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如果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应当自赠与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一般被视为实践性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


·房屋赠与的程序及费用
        房屋赠与程序是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然后持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1、契税:评估额的1.5%;2、交易费:6元/平米;3、登记费:80元;4、评估费:评估额的0.5%;5、公证费:评估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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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赠与合同,赠与人反悔,可以起诉吗?
    有时候赠与人因欠缺慎重考虑等因素,就轻率地向别人承诺赠与财物的行为较为常见,以致赠与人经过冷静考虑后,反悔索回财物或不履行赠与承诺的行为时常发生。这对很多受赠人而言,是难以接受的,明明都已经答应了,怎么可以反悔? 事实上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即赠与人是可以反悔的。 但反悔是有条件限制的,只有在赠与人未实际将赠与财物送给受赠人时,赠与人才可以反悔...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 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 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 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的,该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


·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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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区别
    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在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一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如果赠与人就赠与房产行使任意撤销权,还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 二是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


·未签赠与合同,赠与人反悔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吗?
    一般而言,合同有多种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电子合同等其它形式,故口头赠与承诺也是赠与合同的一种。只要赠与人作出了赠与承诺,受赠人又接受的,赠与成立,双方就存在赠与合同关系。如A口头承诺送给B一部手机,B又愿意接受的,赠与成立,A与B之间就存在赠与合同关系。 赠与成立后,赠与人可以反悔,但造成损害需赔偿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未签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可以...


·没有签订赠与合同,赠与成立吗?
    没签书面赠与合同,赠与成立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赠与人自愿作出赠与的承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的,不管是口头、书面,抑或是实际给付的形式,赠与都成立。例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未签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将自身财物(礼物)赠送给子女,子女又已经实际接受财物的,赠与就成立了,双方有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不影响赠与的成立。 但赠与,是一种自愿无偿的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可以想送就送,想不送就不送的。...


·受赠他人房产,没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1、赠与动产   如手机、工艺品或干脆就是现金等,只要受赠人接受了赠送的财物,赠与就成立并立即生效。而财物归受赠人所有,即使赠与人反悔,受赠人也可以不返还财物。   2、赠与不动产   比如房产,受赠人接受赠与人赠送的财物,只是表明赠与成立,但还要按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房产赠与的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之后赠与才发挥真正生效,否则赠与人是可以反悔要回房产。   并...


·夫妻在赠与房产合同中特别约定赠与人放弃任意撤销权,该约定是否有效?
    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一种意见认为,任意撤销权是对整个有效赠与合同的否定,其中包括放弃任意撤销权情况,该条款当然也无效;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前提是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前述约定体现了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签约前赠与人对此条款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其作为权利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房屋产权,符合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的规定,故应认定该约定有效,对赠与人具有约束力。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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