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生活中常常出现的法律问题。作为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时总面临很多困惑。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一定的事由。法定的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为您整理解答。
一、劳动关系解除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关系
二者在性质上是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当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了,劳动合同自然也不再约束双方。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在法律条文中不再叙述为劳动关系,而以劳动合同称谓,故自后的法律文书中解除劳动关系都以解除劳动合同相称。
二、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共同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
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形是由于劳动者方面的过失,如捏造虚假的身份信息,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因劳动者的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3、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
为了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劳动者也不能违反合同要求或者法律规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当用人单位为给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护或劳动条件、拒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出现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由劳动关系的单方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这方面的要求,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专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无论哪一种解除,都是需要在法定情形出现下才可以进行的,在确认劳动关系存灭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其权益应该受到特别保护。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的权益息息相关,值得我们重视。



相关内容: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具有支配权,从这一点上来讲,劳动...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如果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它情况不算,普通中风不会导致死亡,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工作期间患病死亡或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其他疾病不能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工伤一级伤残旧伤复发多久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一级伤残旧伤复发多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第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


·在我国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无责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


·一、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计算工资?
    一、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计算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长只能计算十一个月。由于超过一年后,双方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于2008年1月1...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领多少钱?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领多少钱? 1、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的,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2、满五年不满十年的,自第五年起,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


·倒闭企业职工退休的赔偿是怎样的
    倒闭企业职工退休的赔偿是怎样的企业职工退休一般会享受一系列的政策,用来维护企业员工退休福利,维持生活,可是,作为一个企业,难免会有倒闭的时候,这种时候倒闭企业职工退休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就让我们的我们跟你说下吧,请看下文。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劳动关系解...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


·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企业进行裁员的,毕竟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同时还与企业员工的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于那些满足条件需要被裁减的员工来讲,此时如果不幸被裁减的话,那么该如何来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一、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最近由于各公司的裁员潮,致使一批批的劳动者离开自已原来工作过几年的工作岗位,很多劳动者都很无助,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帮助被裁员的劳动者细算一下...


·一、签过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过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房屋工程行业发展的很快,各地都在修建大量的商品房。房屋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房子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上是问题,对原材料把控不严,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那么,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