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转让抵押房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那到底消费者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对其权利情况并不知情,此时买到抵押房怎么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许转让,但抵押房转让附有一定条件
总的来说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抵押物无效。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另外,关于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针对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前提下,转让方负有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的义务,含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包括解除房他项权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能因为转让方认为价格卖低了,想毁约,于是以抵押房不允许买卖或转让而主张商品房买卖协议无效。实际上,转让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协议的违约事实,不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不进行过户登记。
(二)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
被转让房屋因为设置了抵押权而不能转让,应理解为房屋产权变动的结果条件,而不是原因条件,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但转让协议本身不应受到影响,协议仍然有效。这即是《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买到抵押房怎么处理?
(一)购买抵押房存在风险
如果开发商在向消费者出售抵押商品房时即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将抵押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因而其转让行为是无效行为。也就是说,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抵押权人作为抵押权人,在债务人(开发商)迟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有权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实现抵押权。
(二)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抵押事实,消费者可申请赔偿
消费者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返还自己已付的购房款、房款利息、装修费用等,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针对已经有抵押权的房屋,若符合条件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话,此时购房者购买抵押房屋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进行转让的房屋,而购房者不小心买到了的话,则这样的房屋就是不能进行过户的。



相关内容:

·无论是购买房子还是租赁房子,其实都是有一定程序
    无论是购买房子还是租赁房子,其实都是有一定程序的。而现实中,购买不同类型的房子其实具体的程序都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买房子的程序怎么走呢?这是在购房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步:买房咨询 购买二手房较楼盘情况复杂,容易引起纠纷,购房者在入市前要了解房地产市场行情、过户手续、交易过程、交易税费、付款方式、物业交接等问题,特别是房屋的价格要进行分...


·凭借按揭购房合同可以商业贷款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


·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与新房相比,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是许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而要想对二手房的质量问题做出处理,首先还是应该知道这个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这样才能确定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1、房龄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一点对于经验比较丰富的经纪人来说可以从房屋的外观来大体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建筑构造等,...


·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一、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一)没有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众所周知,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和开发商是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只有签订了购房合同,才能有效的维护双方的利益,那你知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 ,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


·很多人都认为国家推出的限房政策其实并没有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
    很多人都认为国家推出的限房政策其实并没有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房价的增长问题。其实关于限购的政策,在短期之内是很难体现出成效的。对一些有条件的人来说,自己如果要购买二套房的话,由于受到国家限房政策的影响,在首付比例上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西安买二套房政策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一、西安买二套房政策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西安是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


·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国有土地征收文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停止一系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规定,实践中各地都做了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2、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13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


·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算?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算?房屋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另外,还需要收到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


·商品房包销税费谁来支付
    商品房包销税费谁来支付有些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公开给购房者说日后可以保证对所购买的商品房进行销售,也就是包销的意思。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什么是商品房包销呢?而在进行商品房包销的时候也会涉及到税费的支付,此时这个税费又该由谁来承担?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商品房包销 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且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不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买的房子认定为个人财产,即使复婚也不能转变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在租房合同期限内双方都不可以无故毁约,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过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