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对吗?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对吗? 一、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对吗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
·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在各种建筑工程中,管道的使用都是非常频繁的,管道质量的好坏和以后建筑的使用,投入,安全性都是密不可分的。并且,随着现代化建筑的飞速发展,管道的使用也越来越多。所以,管道的防腐和质量就一定要有所保障。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我们将为您整理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详细资料。 一、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对于防腐蚀工程质保期没有硬性的规定,一般根据使用的材料...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原则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原则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原则具体内容在下文中会很详细的跟您介绍,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很重要的,这关乎到后面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在这个质量的检测上一定要严格把关,不能给差质量的工程机会,将他们扼杀在摇篮中,想了解的可以仔细阅读文章。 一、质量事故的确定 (一)事故分类 1、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方式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
·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 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用人单位就与职员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单位的经营者为了使公司的经营利益得到保障,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只要是该公司的职员,就应该要遵守该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辞退员工补偿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辞退员工补偿一个月工资怎么算?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发放,也可以按照实际的平均工资发放。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
·劳动合同怎样续签,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又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不过,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讲,他们都不是很清楚劳动合同怎样续签。从另一方面来讲,若最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需要作出补偿。那究竟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是在所难免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工伤率也在不断的增加,相比以前公民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但是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标准你们是不是真的了解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18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 (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经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到底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我们为您解答。 一、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赔偿? 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造成自己身体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依法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公司的相应赔偿。但是一旦事故造成员工死亡的情形就是工亡,那直接就是员工的生命没了。所以公司不仅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该员工有子女的情况,还应该承担该员工子女的抚养费,但是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南京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标准: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
·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 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 ?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劳动法》规定: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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