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进一步规范拆迁市场,保障市区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1、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证明给予补偿安置。
2、货币补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价格”)结合房屋的结构、成新、楼层、区位、面积计算补偿金额。
3、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拆一还一”,并按照被拆迁房屋有证面积或按照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面积最接近的原则选择安置房。国有土地上的安置面积按照家庭人口结合人均标准安置面积计算,人均标准安置面积为15平方米。拆迁双方当事人应按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各自基准价格计算差价。
(1)结构差价。不同结构房屋之间按照基准价格中的重置价格(以下简称“重置价格”)计算差价。安置到总层数8层以上的高层房屋,结构差价按25%计算;安置到7层以下的多层房屋,结构差价按50%计算。
(2)成新差价。按照基准价格中的成新系数结算成新差价。
(3)区位差价。不同区位安置的,按照基准价格中的区位价格(以下简称“区位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之间区位差价。
(4)楼层差价。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按照“谁先搬迁、谁优先选房”的原则办理,安置房楼层差价由拆迁人确定。
(5)面积差价。
①被拆迁房屋小于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基准价格的90%购买;
②安置房面积超出“拆一还一”面积或应安置面积且无法分割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基准价格购买;
③被拆迁房屋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按照本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④被拆迁人可申请跨一档选房,跨档选房增加的面积按安置房基准价格增加5%购买。
(6)多层及多层以下的被拆迁房屋安置到总层数11层及以下的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2%增加安置面积;安置到总层数18层及以下的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4%增加安置面积;安置到总层数19层以上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6%增加安置面积。
(7)安置房产权。按本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取得的安置房为完全产权。
(二)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1、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法定职权内核发的证照(以下简称“有效证照”)给予补偿安置。房屋无有效证照但房屋所有权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三榜公示并经市证照确认小组确认,可给予补偿:
(1)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房屋;
(2)2007年4月24日前建造的房屋,且系被拆迁人唯一住房。
2、货币补偿
(1)被拆迁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下列规定补偿,补偿后不再安排宅基地。
①被拆迁房屋有有效证照及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人均3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基准价格(剔除楼层系数)给予补偿;超出人均35平方米以外、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给予补偿;超出人均4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的60%给予补偿;
②2007年4月24日前建造的房屋,且系被拆迁人唯一住房的,人均3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基准价格(剔除楼层系数)给予补偿;超出人均3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的60%给予补偿;
③被拆迁房屋经依法批准或经拆迁后在村民规划点建造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补偿的部分,可人均增加5平方米。
(2)被拆迁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①有有效证照的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
②无有效证照的被拆迁房屋不予补偿;被拆迁人是本市城镇居民,被拆迁房屋无有效证照且是被拆迁人唯一住房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的50%给予补偿;被拆迁人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面积最接近的原则选择安置房,统筹安排进安置小区。集体土地上的安置面积按照家庭人口结合人均标准安置面积计算,人均标准安置面积为35平方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在此基础上每户增加安置面积20平方米(离婚后分户家庭增加的面积双方协商分配或按子女平均分配)。
(1)安置面积与被拆迁房屋(混合、砖木结构)同等面积部分,按照国有土地产权调换方式第(1)、(2)、(3)、(4)、(6)目计算差价。
安置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重置价格的90%购买。
被拆迁房屋面积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照本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
(2)每个安置人口可在10平方米内申购安置房,申购价格为安置房的重置价格。
(3)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含申购面积)且无法分割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重置价格购买。
(4)被拆迁人可申请跨一档选房,跨档选房增加的面积按安置房基准价格增加5%购买。
(5)安置房产权。按本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取得的安置房,房地产权证上应注明“农村居民拆迁安置房”字样,领取房地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3年以后上市交易的,被拆迁人应当交纳土地收益金及相关规费,其办法另行规定。
(三)被拆迁房屋国有土地上人均不足15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人均不足20平方米,被拆迁人确实无力购买的,经确认可实行承租,并依据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规定办理承租手续。
(四)国有土地上一本户口在同一拆迁地块有两个以上产权证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应合并为一户计算;一本产权证有两个以上户口的,应以产权人户口计算安置房面积。
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的(包括不在同一拆迁地块),其房屋面积应合并计算,并按一户享受产权调换。
(五)家庭人口按户口簿记载的人口计算(包括原户口中除军官以外的现役军人、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接受劳教或服刑人员)。家庭人口结构应当合理,且他处无住房。寄居户、空挂户以及拆迁公告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办理的分户、并户、迁入户和迁入人口均不得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时,区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计算补偿。
1、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商业、办公房屋拆迁时,按基准价格计算补偿;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房屋拆迁时,按重置价格对房屋计算补偿,按区位价格对土地计算补偿。
2、国有出让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及标准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3、《芜湖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芜政〔2008〕47号)实施后仍未办理有偿使用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应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交纳土地年租金,交纳时限为2008年7月1日起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之日止。
4、改制单位的房屋拆迁补偿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改制出让成本予以核实。
(二)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补偿。
三、各类附属设施、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相关拆迁补助,按照当年公布的拆迁补助标准执行。
四、被拆迁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有效证照的,拆迁时仍在经营的,按实际经营面积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费。
关于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如上所述,每个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一致,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所以还是要根据自身所在城市来计算征地补偿标准,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一般都能保障人们的生活所需,被征收也是无法改变的形势。所以您只要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就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相关内容: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拉堡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31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3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830元/亩到19320元/亩之间。进德镇、穿山镇、成团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12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82元/...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 一般规定,买房首付首套首付不低于30%,第二套房子的首付不低于60%。 在济南买房子的条件政策 1、能提供在济南缴存了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 2、有着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 3、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本人的信用记录良好; 5、能够提供购房的合同或者协议; 6、能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还有婚姻证明; 7、...


·土地使用费概念、计费办法是什么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第一财产了,农作物的收成情况直接影响了一个家里的经济状况的好坏,但是农民不是无偿使用这些土地的,这些土地的使用也是需要缴纳使用费的,可是很多农民显然都不知道这一点,那么土地使用费概念、计费办法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费概念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


·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一、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


·村委会有权决定如何发放征地补偿款吗?
    随着国家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被占用,其中老百姓最关注的就是补偿款的发放。对于宅基地的安置和承包土地的安置,安置方式和安置利益是不同的,其中由以承包地的补偿产生的争议最大。一般出现的情况就是补偿太低,根本无法弥补失地农民的损失。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村委会以村民自治为由将补偿款节流,称是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能下发。但村委会有此职权决定补偿款的发放吗?一、村委会有权管理村集体经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的土地在我国是采用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的,如果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不愿意自己经营农业生产,就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交给其他人进行生产经营。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起诉状要载明哪些事项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起诉状要载明哪些事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说到征地,相信您都不陌生,征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下将农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并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给被征地对象补偿,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17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参照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行政拘留是关在什么地方?
    行政拘留是关在什么地方?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拘留所,而不是关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二、行政拘留和刑...


·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


·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收土地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