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目前我国正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城市拆迁改造任务十分艰巨,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不对被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偿就容易引发各种纠纷,那么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补偿的方式又是什么,补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不妨通过专业的律师来了解,毕竟被拆迁之后如果没有合理的补偿就会无家可归。



相关内容:

·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湖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


·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手上有一套闲置的房屋刚出租出去,就有人愿意花钱买房。房主本意当然是想卖房,但又顾及到出售已出租的房屋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那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已经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均可以上市交易。具体包括: (一)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


·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应该怎么办理
    在我国购买房屋是人生中一件大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对我们今后的生活和人生都非常重要,如果一旦购房合同和发票丢失了,可以到房管局进行申请,补办这类手续。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全面解答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应该怎么办理这类事件。 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应该怎么办理去房管局申请调档,看看能否把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调取出来。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经常会出现在我我们的生活中,无论你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法律对于租赁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规定有哪些?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


·一般房屋违约金起诉费用是多少
    一般房屋违约金起诉费用是多少 一、一般房屋违约金起诉费用是多少 此时依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应该知道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是属于财产案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


·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配重要的一个环节,双方针对房产的分割办法在法律里有明文规定。那么,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1、如果一方坚决不出售房产,那么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另一方现金。 2、如果一方坚决不出售房产并且不愿意以现金的方式补偿另一方,另...


·发生纠纷购房者要怎么维权
    在房屋买卖关系中,一直以来购房者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很多时候产生纠纷,往往利益受到损害的都是购房者。而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要知道应该怎样才能进行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发生纠纷购房者要怎么维权。 一、发生纠纷购房者要怎么维权 第一步: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一、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


·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贷款买房固然可以帮助购房者解决资金问题,当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要谨慎,避免发生按揭合同纠纷。那具体来说,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而要是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目前,由于对预售商...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所有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所有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同时具备基本条件: 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的担保人能够落实公积金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