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是保证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可以建成安全稳固的建筑。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最开始入行应该都不太熟悉,但是,如果你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下面跟着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准备材料 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20]435号)的规定 ?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二)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 ?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三)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


(二)、需提交的资料: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


(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在法律的相关文件中不仅规定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以及流程,它还对办理流程进行了期限规定,所以不用怕许可证审核结果难以知晓,这是用一定的期限的,总会有一个结果出来。总之,不管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多么苛刻,办理流程有多么麻烦,建设单位都应当前去办理,不仅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保护未来业主的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申请工伤鉴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之一
    申请工伤鉴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之一,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到工伤鉴定的结果的话,申请赔偿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鉴定 ,那么个人出工伤后工伤鉴定什么时候能做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做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工作的时候,员工在工作上对于用人单位有一些意见,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合同纠纷的话,因为很多员工和用人单位其实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很多的劳动合同纠纷大部分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寻求劳动争议协调仲裁就可以得到解决。一般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


·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行?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意外的伤害,或者是突发职业病的,个人单位应该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认定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该负法律责任,赔偿劳动者因为工伤而遭遇的损失。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行? 一、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


·倒闭企业员工的补偿标准
    倒闭企业员工的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


·对于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就正式的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是指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一)劳动关系...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一、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劳动关系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据) 2、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申请到受理一般需要五天时间) 3、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


·老板让职工做股东是否合理
    老板让职工做股东是否合理?老板让职工做股东是合理的,但是投资入股是自愿的,老板不能强制。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可以聘请董、监、高等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是否在职,要看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的经营,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很多投资人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只是纯粹的投资人股东,这样的情况非常常见。股东与公司之间属于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公司因为股东的投资行...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 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 申请法律援助 的,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及相应的材料后,如果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会指定律师为当...


·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一、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公司扣绩效,必须有规章制度规定,如果没有就于法无据,其行为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因此,你只要有单位扣除工资和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证据,如果劳动仲裁或法院能够依法办事,胜算应当是百分之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


·无限期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批准吗
    需要的,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


·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如何处理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都是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而认定部门在作出了结果之后,则也会作出书面的通知。但对于认定结果有的当事人就会不服,实践中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如何处理才好?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一、误工费是否按比例承担?
    一、误工费是否按比例承担? 先把所有因为事故关系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出来,比如车损、医疗费、误工费等等。然后根据责任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所有的损失折合人民币后,4:6来分担。当然,如果有其它的协议或者当事双方的协商,也是可以按照协商来分配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