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我国的首都就是北京,当然发展起来也是最快的地方了,最近建筑物的修建也是越来越多了,很多的开发商一边想要征用土地,一边纠结北京企业拆迁怎么补偿还有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拆迁的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作为一个合法的建筑工程,首先在征地和拆迁的时候就必须要有合法了手续,现在要经过国家政府的审批通过之后办理各个文件之后才能合法的进行拆迁,而且因为是北京企业拆迁那就还需要补偿期间的停工停业以及拆迁补偿等费用才能好好的进行拆迁。


相关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


·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
    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职责? 在汕头,由于工业发达,各种类型的企业繁多。所以,随之而来的是对懂得公司法的相关律师需求数量很多。可是,对于普通企业主来说,诉讼案件接触较少,也就无法理解公司法律师的职责。那么,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职责?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公司法律师的概念 公司法律师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公司律师,是指为公司提供公司法意义上的法律...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


·公司法人格混同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也是在支持企业的创办,那么所有的企业在建立和运营时都要遵循相应的法律,如果触犯也将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处罚,那么公司法人格混同是什么意思?一般来说会分为财产的混同、业务的混同以及人事的混同,下面详细介绍一下。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一、财产混同。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使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失去了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主要表现在...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任责任是什么?
     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只要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就会有法定代表人,那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任责任是什么呢?法定代表人事在注册公司时所需要的公司负责人,一般公司的什么决策以及重大事故处理问题的责任人均是法定责任人,所以注册一个公司有一定的风险,与此同时就要有一个承担该风险的人,那么这个人就是法人。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 一、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


·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换掉都包括哪些要素?
    虽然我们都能够听说,对于公司法人代表的一些相关政策以及规定,但是如果把人被替换掉的这种情况,应该要如何处理包括哪些内容,那么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换掉都包括哪些要素?根据有关规定,被换掉的情况,必须得经过公司的股东来共同解决,详情请看下文。对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换掉,应该由公司股东共同决议来完成。一、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换掉的基本描述在一个公司里首先要弄清,法人、法人代表、董事长、董事、董事会、股东、股东会...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为了能够使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法条更加全面规范,解决公司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纠纷,为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整理出一条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公司法当中的法条是非常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详细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纠纷(共九条) 第一条(无效之诉...


·公司注册资本多大比较好?
    公司注册资本多大比较好?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工商局会验资的。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的注册资本管理办法由实缴制变更为认缴制。这一变化,使得在注册公司填写注册资本时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对于新设公司的创业者,是一项重大利好。但是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1、并购决策阶段 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以及并购方向的选择与安排。 2、并购目标选择 定性选择模型: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规模和产品品牌、经济区位以及与本企业在市场、地域和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比较,同时从可获得的信息渠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