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归属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归属一、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将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概括为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两种。此后,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条对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作了如下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前款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按照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反观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说明,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石,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源于当事人的仲裁协议,称其为“民间仲裁”似乎更为妥帖。之所以仲裁法调整的仲裁又称“民商事仲裁”,是因为仲裁对象均为民商事纠纷。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是具有民间性质的社会团体,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协议体现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确立了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双轨并行体制,实行的是“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正是因为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存在着如此多的差异,仲裁法第77条遂明文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另行规定”,从而将劳动争议排除在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之外。二、管辖权归属 依前所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所针对的是民商事仲裁,其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有关仲裁裁决执行的解释当然不应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仍应适用《执行规定》第10条之规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民商事仲裁不存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民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只能由中级法院行使。劳动争议仲裁存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是否也存在级别管辖呢?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故人民法院判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该解释第18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只有多个劳动者争议标的是共同的或是同一种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一份仲裁裁决,无论是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抑或是仲裁裁决,规定由同一级别人民法院执行,更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合理、及时地处理。其实,从《执行规定》第10条第2款关于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中亦可以解读出。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律规定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也可以由初级人民法院处理,但是实际上执行中真正进行管辖的只能基层法院,上文详细论述了该观点。由于劳动仲裁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仲裁结果是有效力的,但是执行中却容易碰壁,这时要进行处理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而该类案件起诉必定是需要向该地基层法院起诉的,实务中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是不会被受理的。



相关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规定及补偿金计算方法
    也许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会比较清楚工龄的重要性,对于刚踏入工作岗位的新员工来说,可能还不大了解。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内容就与工龄有所关系。您都知道,在国企或者是外企上班,都不是铁饭碗,都会有遇到终止合同的情况。那么,您是否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呢?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是怎么计算的呢?补偿的计算基数与计算封顶都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   经济补偿...


·中午休息受伤算不算工伤?
    中午休息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 中午休息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


·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正常情况下15天就可以有结果了。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


·一,劳动仲裁被辞退证据需要哪些
    一,劳动仲裁被辞退证据需要哪些 (一)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 (二)在办理离职后的次日一定要找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并做录音。 (三)用快递的形式向用人单位发送索取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 (四)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 随着我国现代化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形成高效率的网络,整体服务于我国的运输行业。公路工程的建设中,自检是保障工程质量的一项基本措施,自检工作开展于工程验收之前。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有哪些?> (一)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费用?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费用?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


·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在很多国家都是存在的,尤其是一些贫穷的非洲国家,童工更是普遍。而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否则就要对单位作出处罚。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还不清楚究竟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严禁企业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16岁以上又不满18岁务工者为未成年工,但劳动法对企业招用未成年工有所限制,并规定企业对未成年工实...


·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职工入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表明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对于双方来说,都有必要清楚明白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署的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看看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1、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去什么部门办理工伤赔偿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去什么部门办理工伤赔偿 一、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


·一、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
    一、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


·公司赔偿金年限怎么算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公司赔偿金年限怎么算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中规定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于是首先要确定经济补偿金该给多少,这里面就涉及到确定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其实也可以说成是赔偿金的年限。具体如何计算,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工伤四级每月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每月伤残待遇是怎样的1、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2、其他赔偿(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