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在诉讼的时候,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
起诉的注意事项:
1、赔偿执行有保障。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购买了商业险,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伤残等级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拿到赔偿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基本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2、赔偿金额高。由律师提供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经过法院审理,赔偿金会严格按照法律计算,相对于调解和私了,必然是较高的。
3、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则不需自己费心,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一般人对法律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即使有一般的法律知识,对于交通事故领域中包括赔偿金误工费等如何计算、如何保全财产调取材料等等专业性法律知识和操作实物也没有接触;并且自己操作还需耗费大量时间。
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
以下法院都有权管辖:事故发生地法院、车辆最先到达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任选其一进行诉讼。
实践中考虑到案件送达、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等因素,建议在选择管辖法院时:
1、如果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已查扣事故车辆的,宜由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
2、否则,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纠纷。
三、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当事人
(一)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当事人范围
所有因交通事故而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的当事人都可以起诉,具体包括:
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伤残或死亡的,还应包括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实际抚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3、因交通事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可列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告范围
我们根据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性质的不同,针对被告范围作不同的说明:
1、肇事车辆是单位的,且驾驶员系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将单位列为被告,作为赔偿义务主体。
(注:肇事车辆是单位的,但驾驶员不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宜列单位为被告,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将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列为被告负责垫付。)
2、车辆属于挂靠经营的,且能够证明该事故发生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应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
(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外不生效。)
3、车辆出借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租用人列为被告;
但如果出借人或出租人有过错的,也可以将出借人或出租人列为被告,比如知道自己的车有缺陷,知道借用人或租用人无证驾驶或饮酒驾驶。
4、机动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肇事人列为被告,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主体,学术界争论较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函复([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损害承担责任”的精神,应将车辆的实际占有人(即事实车主)列为被告,作为赔偿义务主体。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我们要注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当事人,不一定是受害者本人,也可以由其妻子。孩子来进行提出诉讼请求,另外,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我们一般是选择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事故发生地法院。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1年4次的,为1.75倍;1年3次的,为1.5倍;1年2次的,为1.25倍;1年1次的,不打折;1年未出险的,85折;2年未出险的,7折;3年未出险的,6折。关于商业车险的相关意见:1、单方面事故几百元可解决的,不建议报保险。如果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是非常容易酿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是非常容易酿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为了杜绝醉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惩罚醉驾人。我们都了解酒驾醉驾都有相关惩罚,除了扣分和罚款,还有吊销驾照的惩罚,且在未满规定年限内不能再考取驾照。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醉驾多少年内不能考驾照。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如何判定? 饮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醉酒...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问题了,究竟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千万别心浮气燥的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先考虑选择一下法院的管辖,这个是应当注意的。因为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你的正当权益。 交通...


·一、交通事故工伤材料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工伤材料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工伤材料包括: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属于因...


·我国商业车险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商业车险的种类有哪些 一、概念介绍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要交税吗 一、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要交税吗 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 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


·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
    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近几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与此同时,由于车主开车时超速、闯红灯而导致车祸的事件也时常发生。出车祸之后,交警会对车祸现场进行勘查,查明在该车祸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其中包括了负全责、各负一半的责任等处理方式。那么,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要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


·一、交通事故流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流产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流产赔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


·大家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在我国,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不同的两
    您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在我国,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驾驶者在经过酒精测试之后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承担刑事责任。那喝2瓶啤酒算醉驾吗?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喝2瓶啤酒算醉驾吗? 是否算醉驾应视情况而定,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怎样才能防范二手房交易陷阱
    怎样才能防范二手房交易陷阱 1、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2、签约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


·输抚养权拒交儿子怎么办
    现今社会情况复杂,婚姻问题,家庭问题纷争不断,谁都想有子女继承香火,这就涉及到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子女的归属,如果遇到对方打官司输抚养权拒交儿子怎么办?如何申诉?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输抚养权据交儿子怎么办。 输抚养权据交儿子怎么办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离婚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以有很多措施应对。首先,法院可以对拒不交出孩子的一方采取拘留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