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这里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共同财产,要是认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则就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但此时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请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按照《物权法》等法的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房屋中有他们子女的份额,那么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应该和子女一起协商房屋的具体处置办法。如果夫妻双方的协议没有经过子女同意,就对属于子女的部分作出处理,并且损害她的权益的话,那么协议就不能生效。子女现在完全可以主张属于她的那部分房产。

二、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收入归谁

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出租收益归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为其个人财产,而房屋婚后出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被认为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将婚前购买的房产出租后而取得的收益,这也是一种投资行为,上海高院认为如果一方“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可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出租而取得的租金收益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进行经营后的收入,故原则上是共同所有的财产。只有产权人能够证明经营管理只由其负责,另一方没有参与,在这种情况下,租金收益应归产权人。其实,这条规定是对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扩充解释,因为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将“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分为“个人经营管理”还是“共同经营管理”,而统一认为都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区分“个人经营管理”还是“共同经营管理”是出租收益归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人界限。

从该规定的出发点来看,上海高院主要是从公平角度来考虑的。如果另一方对出租所得的收益没有贡献,则无权要求分割产权人基于婚前个人财产而得到的利益。反过来说,如果另一方能证明其对租金收益作出了贡献,则可要求对分割租金。

如财产属于子女的,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无权就该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的。因为,法律中规定夫妻离婚只能就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是在双方之间均等的分割。对于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子女所有,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内容:

·一、离婚协议欺诈的意思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欺诈的意思是什么?离婚协议的关键议题是财产分割问题,任何一方有隐瞒财产或虚拟债务行为的就是欺诈。 欺诈、胁迫属于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法定事由。然而,实务中哪些具体情形才算是欺诈或胁迫,则不是那么容易把握。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真实意思。第二、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真正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更改需要有哪些条件?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更改需要有哪些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解决变...


·当家庭产生矛盾和分歧
    当家庭产生矛盾和分歧,或者某些不可预知的意外发生的是时候,家庭就会产生分歧了,那么家庭产生分歧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需要监护的人,那么对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对监护人的要求又是什么,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定的。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 父母...


·离婚财产与公婆分割的问题如何解决?
    结婚后又要离婚的人是有很多的,众所周知,离婚也不是一件简单的是,不是去民政局办理一个离婚证就行了的。而离婚经常牵扯到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包括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等。那么,离婚财产与公婆分割的问题怎么解决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2017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离婚财产分割夫妻财产协议 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新婚姻法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那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民法典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


·一、婚姻法规定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婚姻法规定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婚内分割财产一般是不可以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二、起诉分割财产的流程1、递交诉讼状2...


·婚姻法有遗弃罪吗
    遗弃在中国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都是非常严重的罪名,虽说如此,但当前社会还是有不少这样的人出现,这些人可能是因为无法承受生活的压力,也可能是因为自身没有这样的道德修养。婚姻是当前人们热议的话题,而且婚姻也会涉及到遗弃问题,那么婚姻法有遗弃罪吗?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并不会因为具有过错就剥夺了这样的权利。与协议离婚一样,起诉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但由于具体的离婚方式不同因此所需要的材料肯定也是不同的,那么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


·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
    夫妻是两个人,所以财产有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我国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都有详细的划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协议变更协议变更是夫妻双方离婚后
    协议变更协议变更是夫妻双方离婚后,通过自己协商的方式,对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进行变更的手段,而这种方式只要没有出现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院都是允许和支持的,因为协议变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二、诉讼变更诉讼变更是夫妻双方在私下协商已经无法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的最后手段,在这时夫妻中请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而人民法院往往...


·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