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二、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1、被胁迫写下...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应收账款质押一般涉及三方主体:质权人(主债权人)、出质人(一般为主债务人)和主债务人的债务人(即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当出质人并非主债务人时,则有如下四方主体:质权人( 主债权人) 、主债务人、出质人和出质人的债务人(出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我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应收账款质权的具体实现方式,根据《民法典》第425条,权利质权参照适用动产质权的规定,可推知我国应收账...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可以不?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转移离婚财产行为可以不?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民法典二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债务人夫妻二人的财产分割是双方约定完成的,而非法定的划分标准,故债务人为转移财产而净身出户以此躲避个人债务是具有可行性的。同时,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欠钱还本不还利息怎么办? 欠钱还本不还利息怎么办?在本金还完尚欠利息的情况下,利息能否计算利息呢?1、法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2、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
·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一、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债券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国债、政府债券或企业债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简单说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投资者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与债券逆回购相对应的是债券正回购,指的是被动借出资金。 二、债券...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在公司名称一项中还应注明公司注册地、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等有关事项。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债券总额是该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总金额数。债券总额 要根据公司的净资产额、生产发展需要、累计债券总额、最近3年平均的可分配...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一、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不中断的,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债务人和保证人实际上是处于同一个顺序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清偿的时候,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没有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也就是说,保证人和债务人分别走两条线,在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上互相不影响。《民法典...
·改组公司债券是什么? 改组公司债券是什么,如何发行的? 一、改组公司债券定义是什么 改组公司债券分析 1、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
·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应该怎么处理 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应该怎么处理 一、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应该怎么处理 1、被拆迁人除了得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外,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以及一次性补偿费。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等。 2、上述费用中,搬家补偿...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现如今,很多人在处理不了债务纠纷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这样最终才能让纠纷得到处理。但是一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之后,通常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从2015年5月1日,法院改原来的“审查立案制”为“登记立案制”,也就是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所以现在一般向法院提起...
·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又不好处理,若是没有注意一些重要的细节,债务纠纷还可能酿成新的纠纷。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其实这也就是说,处理债务纠纷时应注意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处理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