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近年来,商品房销售合同之诉屡见不鲜,并且呈上升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如房地产开发市场不太规范、市场监管不力、信用体系不完善等等。其中,对于违约金的金额存在一些争议。那么,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支付违约后,还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由此可知,该条法律只是规定调整违约金幅度,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但是它首先前提是已经认定违约金过高,需要用此条来调低,最终的实际违约金随个案的约定有不同计算结果。这样做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我国《民法典》允许合同当事人事先对违约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或者直接约定违约方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该《解释》固定了违约金的计算金额,便是与上位法相抵触。

2.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违约金适时具有惩罚性或补偿性,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违约金的定位应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类似,均属于惩罚性的违约金。此时如果只能按上限为高于实际损失的30%计算,显然只有补偿性质,不能体现惩罚性,从而抹杀了该类违约金所应有的特点,而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行为,充分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

因此,适用《解释》第16条时,应当从调整违约金的角度切入,在双方对约定违约金过高争议的时候,应就其造成的损失30%为减少基础,随个案差别下调已约定的违约金。

综上所述,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值,不过应当以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过高的违约金给人们的身心带来不安,在现实生活中,希望各方都能遵守承诺,让违约金不仅具有补偿性质,更加具有惩罚性质。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相关内容:

·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继承遗产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遗产房屋过户的,只有过户了,才真正的算继承了。那么,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供您进行参考。 一、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由于各地经济情况以及城市发展状况的差异,和房屋拆迁的纠纷频发,因此各地都出台了关于当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由于各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有许多区别,因此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条例十分有必要。那么,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介绍。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


·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3...


·我国广州购房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广州购房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房屋过户的方式除了买卖,还有一种赠与的方式,通常房屋赠与都是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相对于房屋买卖过户而言,采用赠与的方式可以节约不少的税费。那么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一起透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具体做个了解吧。 一、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1、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评估额的1.5%; (2)交易费:6元/平米; (3)登记费:80元; (4)评估费...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生活当中夫妻如果离婚的话,那么针对房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可以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房产评估折价分给另一方,另一种就是将房产切切实实的进行分割,分配给哪一方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是需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1、需拿协议书去法院,得到认证才能办理。 2、跟正常交易需时差不多,两星期左右。 3、协议书,产权...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第一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第一步,是写起诉状。其实这一步的准备工作挺多的。在这步里头,你得知道一点,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所以你要告状,你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合格的原告在我们这种房屋租赁纠纷里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简单点说就是合同上签了你的名(别人代你签约标明是你住的也行),如果你住,但是合...


·房产继承能不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
    房产继承能不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


·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费用
    夫妻离婚了孩子的问题是个大问题。因为孩子还小,不能失去父爱和母爱。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是比较困难的。但是一旦离婚了,就需要给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确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还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费用?今天我们为您讲讲。 一、离婚未抚养方给孩子多少费用。 离婚后,如果没有获得抚养权,就需要按月给与孩子抚养费,以及对孩子的成长有帮助的费用。 二、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


·房屋卖家一房多卖房子给谁
    一房多卖房子给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


·在通过房产中介租赁房屋的时候,固然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不少的时间
    在通过房产中介租赁房屋的时候,固然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但此时也是需要支付中介费给房产中介的。那具体来说,这个租赁房屋的中介费是怎么算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赁房屋的中介费是怎么算的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方或双方按一定的比例所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 租房中介费收取多少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