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近年来,商品房销售合同之诉屡见不鲜,并且呈上升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如房地产开发市场不太规范、市场监管不力、信用体系不完善等等。其中,对于违约金的金额存在一些争议。那么,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支付违约后,还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由此可知,该条法律只是规定调整违约金幅度,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但是它首先前提是已经认定违约金过高,需要用此条来调低,最终的实际违约金随个案的约定有不同计算结果。这样做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我国《民法典》允许合同当事人事先对违约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或者直接约定违约方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该《解释》固定了违约金的计算金额,便是与上位法相抵触。

2.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违约金适时具有惩罚性或补偿性,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违约金的定位应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类似,均属于惩罚性的违约金。此时如果只能按上限为高于实际损失的30%计算,显然只有补偿性质,不能体现惩罚性,从而抹杀了该类违约金所应有的特点,而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行为,充分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

因此,适用《解释》第16条时,应当从调整违约金的角度切入,在双方对约定违约金过高争议的时候,应就其造成的损失30%为减少基础,随个案差别下调已约定的违约金。

综上所述,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值,不过应当以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过高的违约金给人们的身心带来不安,在现实生活中,希望各方都能遵守承诺,让违约金不仅具有补偿性质,更加具有惩罚性质。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相关内容:

·怎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怎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


·一、房子遗嘱可以给孙子吗?
    一、房子遗嘱可以给孙子吗? 可以,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当然也有没有办理的。那您知道办理房产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吗?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有必要也办理一个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


·灵武市马家滩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灵武市马家滩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 补偿金类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


·如今小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如今小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此时自然房产也是写上了双方的名字,但毕竟现在的房价还是很贵,即使是夫妻买房也不会那么容易,因此选择按揭方式来贷款买房的就居多了。然而日后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那此时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夫妻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配?离婚分割按揭房,需要首先明确按揭房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按揭房屋的归属,...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离婚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过户申请材料之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相关流程如下: ①在公证处办理产权...


·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对于一些家庭经济不是很好,但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士,购买二手房成为比较不错的选择。那我们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换句话说,购买二手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想必有购买二手房需求的朋友,应该会关注这些问题,下面我将为您作比较详细的讲述。 一、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2、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


·防范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等角色,不管哪一种角色,在当今社会都面临着一个买房的问题,那买房时,特别是签订合同时,就要特别注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的应当注意的事项。 卖房方和购房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达成购买意向的,中介公司均会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要求双方先行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或类似协议。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2、质量问题,由于期房不像现房一样可以直接查看到房屋的现状,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也是可以避免的。《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没有房产证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没有房产证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没有房产证的夫妻财产不能够主张关于房屋所有权来进行分割,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二、相关内容拓展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