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的?

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的?

一、简要说明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二、被异议人答辩内容

被异议人的答辩应包含有以下内容:

1、人的主体资格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2、有明确的异议理由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答辩的时限

《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最后一天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一天。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虽然法律设有此但书规定,当事人应当尽地在异议期限内寄异议答辩并保证邮戳清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被异议人的答辩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且邮戳日不清,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答辩日。如果该实际收到日超过法定异议期限,有可能导致已做出裁决,则必然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商标局的异议审查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无论被异议人未答辩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商标局都将依法进行裁定。

4、其他附送的材料

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书副本的信封(用以确定答辩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要随同异议答辩及材料一起寄送商标局。

三、商标异议答辩要点

商标异议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答辩时应把握住的几个要点是:

1、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3、针对性强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4、按期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能是无限期的。按照现在商标局办文速度,从答辩通知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其中包括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对商标异议和答辩的叙述还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以为文章越长越有理,材料越厚越有说服力。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商标异议答辩技巧

(一)提供被异议商标的有关信息

在有些情况下,异议裁定还考虑被异议商标的知名度。因此,在异议答辩时,答辩人不妨罗列有关被异议商标的重要信息,如宣传广告、实际使用(历史、规模)、销售额等,借以证明被异议商标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异议商标各具可识别性,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从而指出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或被异议商标并不是所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主要原料,已具有显著性,具备了商标的识别作用。

(二)答辩理由

1、紧紧围绕类似和近似

商标异议和异议答辩大多是围绕“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和“是否属于类似商品”而展开的。因此,异议答辩应当针对异议理由逐条予以辩驳,进而提出自己的观点:或两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或两商标虽构成近似商标,但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或两商标既未构成近似商标,使用的商品也不属于类似商品。异议答辩理由的构成与异议理由的构成基本相同,例如商标是否近似、商品是否类似、异议商标是否是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或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商标、在先权利是否合法有效、被异议商标的构成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等,此处不再重复。

2、有的放矢切忌避实就虚

答辩应当针对异议理由,置异议理由于不顾的答辩难以达到答辩的目的。例如,被异议商标由英文及其音译中文组合而成,异议人认为英文部分与异议商标相同或近似,从而针对英文提出异议,但该异议商标在我国并未注册。有的被异议人在答辩时抓不住“异议商标在我国并未注册”这一要害,而是大谈特谈音译中文与异议人的英文商标不同。对于此类异议,答辩人应当首先指出异议商标在我国尚未注册,而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异议商标不受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其次,根据异议材料,客观地指出异议商标在我国并不知名,答辩人的申请注册并不属于抢注或搭便车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言之有据切忌内容空洞

当异议人称异议商标是驰名商标时,答辩人采取的策略大多是一言以“避”之,即中国对驰名商标实行认定制度,而异议商标未经中国主管机关认定,所以异议商标不是驰名商标。此种答辩虽于法有据,但未免有空洞之嫌。答辩人应当做的是:根据异议材料,就异议商标在世界(尤其是在我国)的知名度进行分析,进而得出异议商标并不知名或知名度较低的结论;或就被异议商标的创意、知名度、显著性、企业名称变更等作出申辩。如果不附任何证明材料,也是空洞的表现。

五、注意事项

1、被异议人所提供的答辩材料中如果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答辩将不作为异议答辩材料使用,并退回给当事人。

2、关于补充证据材料的声明与提交时限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异议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充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答辩材料且异议成立时,被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材料提交至该会。

六、商标异议答辩裁定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很多公司在向商标局申请了商标会发现存在相似的情况,这个时候公司一般会提出商标异议,因此面临被异议的时候要去申请答辩,那么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我们在这里简要的说明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异议答辩书的简要介绍,在面临商标异议答辩的时候要注意叙述内容的逻辑严密,内容要简单明了,突出答辩的要点,注重使用一些答辩的技巧。如遇到需要补充证据,需注意补充证据的提交材料声明和时效,最后希望被异议的公司能够通过我们的帮助最后能够获得成功,得到商标的专用权。


相关内容:

·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
    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必须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授予专利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获得专利权。至于这个授予专利的条件,又被称为专利授予的要求。那么我国规定的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当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之后可以根据不同的阶段做出不同的应对措施,就比如: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 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 1、普通...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首先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行为具有违法性,或者说有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但是在具有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时,其构成要件又有特定的含义,分述如下: 1、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


·软件著作权免费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免费登记吗?收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为了获得利润,有专业团队进行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不仅为企业带来了可观收益,同时也便捷了公众使用。软件的开发凝结着开发者的智慧和精力,因此软件需要进行登记才能防止他人盗用。那么软件著作权免费登记吗?还是要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呢?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


·哪些不视为专利权侵权行为
    哪些不视为专利权侵权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


·赠品是商标侵权产品怎么处罚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赠品侵犯商标权的,由工商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没收侵权的赠品,对侵权人处以一定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专利所有人之所以要申请获得专利权的,主要还是因为获得了专利权之后,才能更好的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专利所有人就变为了专利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 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


·法律上商标抢注的意思是什么
     法律上商标抢注的意思是什么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是哪些
    在下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下面,所有的人使用相关的专利都不会构成侵权:(一)首次进行销售: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制造、进口或者是者经过了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许可之后制造、进口的相关的专利产品或者按照法律所许可的专利方法将直接获得的相关专利产品售出之后,使用、许诺他人进行相关的销售或者销售这个专利产品的,该当事人不算是侵犯了专利权。这一个专利使用原又又被叫做为“权利用尽原则”,对于任何需要合法的投入市场的专...


·专利申请可以写几个作者
    如何成为专利申请的作者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的自然人均可作为发明人。因为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所以它与有形财产相比,有其独特的特点: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


·什么是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
    什么是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商标是商标注册者用来区别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而著名商标指的就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如今许多企业或个人都有志于注册著名商标,希望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变得知名,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本文中就什么是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这两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什么是著名商标 (一)什么是著名商标 中国的著名商标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市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多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