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一、 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性报价及投标等具体活动。信息报告确认制度是国内企业海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家发改委可以借此程序大致了解和把握国内有多少投资主体参与境内收购和竞标。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对于投资主体将来顺利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有着重要影响,许多人形象地将国家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函称为“路条”。
2、 发改委核准流程包括:报送机关、补充报告、评估论证、正式核准。
需国家发改委批准的:
(1)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及交通基础设施类境外投资项目;
(2)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
二、 商务部批准分为前期报告和境外投资证书核准
1、 为及时了解企业的境外并购情况,为企业提供境外并购及时有效地政府服务,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规定了境外并购的前期报告制度。
企业在确定境外并购意向后,须及时向商务部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地方省级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其他企业向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分别向商务部和外汇谷哪里局转报。
2、 商务部门是通过电子政务对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商务部建设了电子化的“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向当地主管机关提交电子申请(中央企业直接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受理后,企业根据系统提示打印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书面材料,并在线查询审批进度。申请通过后,企业到当当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中央企业到商务部领取)。
需要国家商务部核准的情形:
(1) 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
(2) 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具体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相关部门确定);
(3)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
(4) 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5) 设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
申请流程包括:向省级商务部提出申请—向境外使领馆征求意见—报国家商务部—商务部核准
商务部门通过核准后,向开展境外投资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企业境外机构证书》。
三、外汇管理局
外汇登记需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规定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应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在取得前述外汇登记后,境内机构应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
外管局审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外汇资金是由拟投资者所有,在审查过程中不会考虑任何经济或商业上的因素。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由上文可知,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的程序是相当复杂的,而且在审批过程中,不能出一点差错,否则就可能审批不成,随之也就不能收购。也希望想要收购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能够通过本文的介绍有简单的了解。如果境内公司被收购,但是对其中的流程不了解还是寻找专业部门代理。



相关内容: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法律将公司拟制为一个人,但公司并不能像一个自然人一样表达意志,故通过法定代表人这种形式来代为执行公司的意思。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自然就成了法定代表人关注的重点,下文就介绍了法定代表人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一、《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有哪些内容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了,但是也没有明确表示要辞退员工,那么,这种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呢?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怎么赔偿...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一、金华浦江律师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


·公司法解释一二三中关于股东抽逃出资最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解释一二三中关于股东抽逃出资最新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解释一二三中关于股东抽逃出资最新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通过私底下和公司协商的方式,或者是直接去仲裁或者法院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的坏处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的坏处有哪些无论挂不挂名,法人都要负责任。挂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主要风险负责人。如果空壳公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挂名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以及行政和刑事责任,其中刑事责任后果严重。(一)在民事、经济上: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与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


·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一、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银行借款大于注册资本金不可以,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益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况且投资有赚有赔,万一亏损了,银行贷款就无法收回了。若没有雇用员工,出现亏损或银行临时收回投资,企业就面临破产,对社会就业和很多方面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


·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的预防重点是什么?
    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的预防重点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复杂化,犯罪分子的手段也更加隐蔽、危险,作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会遇到内部潜在风险,包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会直接面对外部对手造成的各种风险,导致企业的生产发展如履薄冰、步步维艰,那么,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的预防重点是什么呢?很多企业对律师、法律的概念,就是扯上官司,遇到事了,才需要找律师,律师就是用来打官司的,没有官司,企业就不需要律师的...


·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每个人都可能进入公司,那么进入公司就会有工资,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公司就会有一系列的福利制度,那么我们对公司福利制度内容了解多少呢?那么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


·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一、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


·分公司不得自主对外签定合同吗
    分公司不得自主对外签定合同吗?分公司可以自主对外签定合同,但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