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等级后如何申请工伤待遇? 劳动者在受伤后需要经过工伤认定才能进行工伤鉴定伤残等级,而当在鉴定等级结果出来以后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的经济赔偿和一些工伤待遇,那么在工伤鉴定等级后如何申请工伤待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我国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
·劳动合同在工作中肯定是会签订的 劳动合同在工作中肯定是会签订的,对于我们您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一个保障措施,可以保障工作上面双方的利益。所以说劳动合同是一个非常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劳动法当中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规定的是需要给双倍工资。那么给双倍工资的规定都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
·耳聋工伤鉴定的方法标准是什么? 耳聋工伤鉴定的方法标准是什么听力下降或受损,要先诊断为职业病,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主要先到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具体在那要到职业病防治院或中心咨询。职业病诊断需要看你的工作史、病史、职业病史、工作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需要与企业共同进行。诊断书发出后,如果你或企业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补开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为了商议国家大事,我国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也会奔赴北京开会。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也是由我国法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何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代表法第二章全面地规...
·一、大学签订劳动合同范文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大学签订劳动合同范文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工...
·员工出差生病算不算工伤吗 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作出这样鉴定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加班工资基数应发工资如何确定? 加班工资基数应发工资如何确定?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市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二、加班费的...
·法律规定16岁算童工吗? 法律规定16岁算童工吗 已满16周岁不算童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 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 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实际操作中工程质量有哪些 实际操作中工程质量有哪些问题?众所周知,对于一个工程来说,质量是其最重要的保证,也是工程建设的根本。然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工程问题,这些问题为日后带来了无穷的安全隐患。那么实际操作中工程质量有哪些问题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质量有哪些问题 1、专业技能有限,施工中个人随意性比较大。管道安装工程的感官标准“横平竖直”,几乎不可能体现,施工中很少使用“平水”、“吊线”等...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预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一旦工程建设出现问题,就可以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同时又可以保障建设单位的基本权益,而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除和返还等等都可以相关的管理办法操作。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