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
·作为外地人在天津能买房子吗? 作为外地人在天津能买房子吗? (一)天津外地户口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明确的是,需要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情形 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2、持有划拨土地使用证需...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二、哪些情况下不给征地补偿款?用地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土...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公民享有一定不动产的证明,为了方便土地的管理,国家法律以明确条文的形式规定,不得非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利益的趋势,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现象依旧是较为常见的,对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罚?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很多非法 转让土地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土地的行为做了以下规定:...
·河北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河北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经过申请、调查、审核等一系列流程,还需要携带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没有接触过类似事情,就会觉得一头雾水,无从下手。很多人并不清楚该准备什么材料去办理。河北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河北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
·农民朋友应如何应对违法征地? 农民朋友应如何应对违法征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当拥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需通过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
·什么是确认合同履行地的规则 所谓 合同履行地 ,通说认为指 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 ,也即义务清偿地点。现行《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作为实体法对其表述成 合同履行地点 ,而《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则称其为 合同履行地 ,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各法在立法中对本法所要解决问题的侧重面不同而规定的一个地理概念,在法律概念上是相同的。审判实务中我们通常...
·义乌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义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
·在我国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如果是通过出让这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我国公民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将土地这种无形资产的利润最大化。但同时,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当中也规定所有的土地出让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有一部分公民在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以后,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在我国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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