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一、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第一条 宗旨、目的:
为了贯彻《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房产估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估价机构: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且经市建设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选择备案的。
第四条 人员:
承担房屋拆迁估价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该是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评估机构中的专职注册估价师。
第五条 估价对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范围内的房屋。
第六条 估价目的:
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屋补偿价格”。
第七条 估价时点:
拆迁公告颁发之日。
第八条 房屋评估价格构成:
为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第九条 估价程序:
1、接受评估委托,明确基本事项;
2、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拆迁范围内产权产籍相关资料,开展前期调查;
3、拟订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勘察;
4、参照技术细则,进行评估测算;
5、确认测算结果,撰写估价报告;
6、汇总相关资料,提交估价报告;
7、现场咨询答疑,估价材料存档。
第十条 估价结果应用的有效期:
自提交正式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之日起,至该拆迁项目拆迁补偿结束时止,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一条 关于住宅房屋评估:
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重置价结合综合因素及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确定,其公式为: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单价=重置价格×K+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
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标准
(1) 根据《邳州市城镇基准地价》、《邳州市征地区片价》,结合被拆迁区域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将邳州市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分为四等(具体范围见邳州市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等级范围图)。一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65元;二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57元;三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49元;四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41元;
(2) 对被拆迁人实行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的,被拆迁人必需具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属证书,并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每户宅基地面积的平均标准。
二、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上述内容是栏目我们为您整理的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房屋拆迁需要补偿的费用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和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补助和奖励费以及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补助和奖励性补偿费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有的,补助费针对的是贫困人员,奖励补偿费指的是积极配合的拆迁户。邳州房屋装修补偿需要结合房屋装修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后确认补偿数额。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


·一、买房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一、买房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收据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买方向卖方付款的证明。付款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开具发票。之后如果发生一些事情发生的话,完全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使用的,证明确实已经交付了房屋的价款已经履行了相关的义务。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没法证明交付价款,所以在诉讼活动当中很有可能就会自己败诉。 二、限购令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未满18岁禁买商品房 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


·很多人对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
    很多人对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有疑问,其实在卖房子的时候是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具有公证的保证书的,所以您可以不用准备这个,法律其实是没有规定可以拥有房产的年龄的,未成年人也可以作为房产的所有人而存在,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一、卖房时监护人的保证书是需要的吗?监护人卖房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办理公证保证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房产吗其实法律并没有规定拥有房产证的年龄,因此,未成年人是可以...


·一、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流程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明天说明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就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理由如下: 第一,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应该为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登记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


·房屋租赁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为
    房屋租赁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为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所签订的一份协议。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房屋租赁合同都包括了哪些内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最新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很多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因为自己没有小心注意,导致一些纠纷的发
    很多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因为自己没有小心注意,导致一些纠纷的发生,从而损害到了自身利益。为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害,我们建议最好在买房子的时候,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多加小心、注意。那通常公民买房子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2...


·一、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需要怎样办理?
    一、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需要怎样办理?对于离婚后多久可以贷款买房,其实夫妻离婚与贷款买房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是很多银行为了避免“假离婚买房”的情况出现,出台政策,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贷的,尽管其离婚之后无房产,在审核时,必须是在离婚1年以上才能放贷或规定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能申请房贷。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需要特别注意...


·离婚财产分割正在还贷的房子的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正在还贷的房子的分配 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此种情况下,虽然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仍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原因在于,虽然产权证书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该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并不能改变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的属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


·关于房屋产权新婚姻法有些什么规定夫妻政策?
    新婚姻法的出台对以往夫妻财产的认定方面做了较大改动。尤其是在夫妻房屋产权认定方面,新婚姻法更是花了大量篇幅加以认定。那么关于房屋产权新婚姻法有些什么规定夫妻政策?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政策吧。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你爹妈给你买的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