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 一、妨害民事诉讼作出的强制措施种类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排除干扰,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障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对有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人,所采取的具有制裁性质的强制手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种: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一)拘传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
(二)训诫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
(四)罚款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五)拘留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除上述强制措施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中,罚款和拘留是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直接涉及行为人的经济利益和人身自由,因而法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适用程序。罚款和拘留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院长批准后执行。人民法院决定罚款和拘留,应当制作决定书,并将此决定书正式通知或出示给行为人。当事人对罚款或拘留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是,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同时,对于被拘留人在拘留后承认并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罚款和拘留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
拘留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在中国,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其中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所以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 ?通过我们的解答,我们知道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于审判职务问题做出了判定。而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是属于人民法院审判职务,而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也符合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



相关内容:

·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救济,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会构成遗弃罪,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什么情形下才算是构成了遗弃罪,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 一、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应当形成证据链。证据主要包括: (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一、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 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 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 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招摇撞骗罪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轻判的情况有哪些?1、招摇撞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如果不是主犯和首要分子,那么应当对从属犯罪的人员从轻、减轻处罚。2、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本人去公安机关自首,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陪同其自首,犯罪嫌疑人在其亲属的强迫下自首的,不影响其自首情节。3、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立功主要包括,揭发,检...


·怎么确定伪证罪主体范围
    在诉讼中作证要求根据自己掌握的时候来作证,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妨害司法公正。对于在刑事诉讼中作假证供的,我国规定了伪证罪。而此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那么伪证罪主体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笔者认为,刑法对伪证罪主体范围的规定缺乏科学性,单位应为伪证罪的...


·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申请回避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判刑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023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犯罪主体是指什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二、犯罪主体有什么意义1、定罪意义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必备的条件之一。任何犯罪都...


·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
    同一个罪犯在触犯了多个罪名的情况下需要对其进行数罪并罚,而数罪作出的量刑可能就是不一样的,同时还有可能判处不同的刑罚,其中就包括一罪处有期徒刑,一罪处拘役的情况。那此时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并罚,但对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如何并罚未作具体规定。有观点主张:首先将不同种有期自由刑折算为同一种较重的刑种,...


·挪用资金罪江苏省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江苏省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


·达成协议认罪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告方很多时候也能够通过现行不断完善的刑事制度,避免自己在一开始就落入到庭审的被动地位,比如认罪协商机制,这可能是您非常陌生的一个话题。这是被告方一般和检察机关所达成的一种协议,一般达成协议认罪主要是包括刑期的交换,情节的交换的内容。 一、达成协议认罪包括哪些内容? 认罪协商的内容,大致有三种:刑期交换型、罪数交换型和情节交换型。 刑期交换 如果是被告人提出认罪协商的,被告人...


·买弹弓和钢珠会拘留吗
    买弹弓和钢珠会拘留吗?一般是不会被进行拘留的;钢珠属于管制内器材是不能购买的。在淘宝店单纯购买钢珠是不违法的,但如果连同钢珠枪等一齐购买,则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刑事拘留的规定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