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由于经济情况的不同,因此在具体涉及到赔偿标准方面,各个地区规定的也就不一样。就辽宁省来讲,经济不算是很发达,因此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时,肯定是要比北上广深低一些的。那到底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发票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规发票,也难以证明是由此次事故实际发生的)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上一年度辽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附:确定辽宁省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26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57元;
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557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73元;
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458元。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肯定对受害人做出的赔偿不同,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在不同的省份具体的赔偿标准内容也是规定的不一样的。上文中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了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摩托车驾照吊销后需要两年后才可以考c1驾驶证。
    摩托车驾照吊销后需要两年后才可以考c1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


·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事故是一种社会常见多发的事故之一,这类事故有的是人为造成的,有的是其他因素造成的。我国对这类事故有着较为丰富的办理过程和办案经验。那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吗是怎样进行的,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事件的处理为你进行解答。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一...


·摩托车交强险财产赔偿范围是什么?
    摩托车交强险财产赔偿范围是什么?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包含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是指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一、买卖不破租赁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一、买卖不破租赁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就是把物交给对方占有或控制,在所有权取得中,交付具有重要意义。所谓租赁房屋交付,是指房屋出租人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符合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停交吗
    15年仅仅是养老保险缴费的最低年限,但只要在工作状态,公司和个人都应当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退休年龄。一般社保缴费是捆绑式缴费,即养老和其他四险是一起缴纳的,不可以有些缴纳有些不缴纳的。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并不低,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就需要有人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责任主要承担者的判决中如果存有异议的,就必须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判定主要责任承担人或责任承担的多寡。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以供您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的写作要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


·属于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是否在上班途中、是否因本人原因造成的等,那么具体来说属于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候也需要与一些表面上类似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相区分,避免混淆造成损失,那么哪些不属于交通事故工伤?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属于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上...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行政处罚可能是由于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也有可能是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对于广大机动车驾驶者来讲,适当了解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方面的知识,还是很有好处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有哪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交通行政处罚分为:口头警告,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证。行政处罚运用与执行 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发生两项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分别...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驾驶者的不小心或违章行为造成的。现实中,我们了解清楚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其实对事故的预防是有所帮助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1、心理因素:司机本身的思想情绪处于苦恼、忧虑、愤怒、激动时,会产生心理急燥、思想混乱、精力分散、反应迟缓等不良表现。美国学者曾调查了392名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司机,有20%是在...


·一方存在过错,其行为影响了另一方的交通安全
    一方存在过错,其行为影响了另一方的交通安全,这是运用合理避让原则的基本条件,如果一方没有过错或即使有过错但行为没有影响另一方的交通安全,则不适用此原则。 第二、被妨碍安全一方应该发现危险的存在却未发现。未尽到符合其交通参与者身份的一般注意义务为标准,在尽到了一般注意义务,能够发现危险存在的,视为应当发现,反之视为不应当发现。 第三、被妨碍一方尽到了符合其身份的义务能够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但没有采...


·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总的交通事故中占很大的比例,且醉驾导致的
    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总的交通事故中占很大的比例,且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往往很严重,这也是我国为何将醉驾判刑的最主要的原因,醉驾已经成为了一个重大安全隐患。醉驾被抓后是要被刑拘的,醉驾被刑拘一般拘多少天? 一、醉驾被刑拘一般拘多少天? 醉驾刑事拘留最多可拘留14日,特殊情况最长可达37天。。在判决时是会通知其亲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


·父母房子赠与和继承哪种交税最少
    1、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2、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