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总的交通事故中占很大的比例,且醉驾导致的

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总的交通事故中占很大的比例,且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往往很严重,这也是我国为何将醉驾判刑的最主要的原因,醉驾已经成为了一个重大安全隐患。醉驾被抓后是要被刑拘的,醉驾被刑拘一般拘多少天?


一、醉驾被刑拘一般拘多少天?

醉驾刑事拘留最多可拘留14日,特殊情况最长可达37天。。在判决时是会通知其亲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醉驾的处罚规定有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被刑拘时按照醉驾的严重程度会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留。酒后驾车和醉驾的惩罚也是不同的,醉驾属于严重的酒后驾车行为,因此酒驾会被扣押驾驶证和罚款,并不会被拘留,比醉驾的处罚要轻一些。


相关内容:

·驾驶员怎么撞车不算肇事逃逸
    驾驶员怎么撞车不算肇事逃逸驾驶员如果真的撞车后不知道而驶离,撞车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二、肇事逃逸的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手续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手续 一、传统的办理投保的操作方法: 投保时首先要认真阅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并出示有关证件,如:介绍信,身份证,驾驶证,行使证等,营运车辆还应出示应运执照,并将车开至保险公司指定的检验地点验车.经保险公司验车后,认为符合保险条件,经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检查证件认可可以投保时,有投保人填写车辆投保单,投保人应对投保单进行审核,然后再填写由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机动车辆保险单》,并再复核...


·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起来。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应该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对于买方来说,在购买之前,如果对于二手房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对于买方来说,在购买之前,如果对于二手房交易的相关事情不太了解的话,有可能自己花钱购买以后,才发现有些权益根本就得不到保障。虽然说,购买二手房看起来性价比也是可以的,但是一不小心就会贪小便宜吃大亏。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河源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河源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符合这些条件,购买人应慎重。 1、...


·车祸导致脑部对冲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导致脑部对冲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车祸导致脑部对冲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导致脑部对冲伤的赔偿标准:需要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


·车俩高空坠物砸损保险怎么赔?
    一.车俩高空坠物砸损保险怎么赔?1.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保险公司根据情况可能会协商70%赔付,剩余30%应由高空坠物的责任人赔偿。最后一种是自然灾害比如台风导致的高空坠物是全赔的。2.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


·民间借贷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
    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在借条中应当约定交付方式,另外,一个内容完善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3、应写清楚借...


·交强险 商业车险的区别
    交强险 商业车险的区别是什么?车辆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 车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是什...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交通工具也越来越达,从步行到自行车再到电瓶车,到现在几乎每家每户的汽车,那在我们购买汽车的时候也会为汽车买一份车险,那我们一定要了解一下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


·在异地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


·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
    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消费者购买了爱车之后,除了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外,通常还会给车子上三者险、划痕险和车损险等一些商业保险。不少人和保险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都不会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更不知道车损险保额是怎么来的。那么车辆损失险保额如何计算?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一、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如何计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


·一、婚后代款车如何分割财产?
    一、婚后代款车如何分割财产? 贷款购买的车辆在离婚时的分割应当根据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可以协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诉分割。在离婚的时候面对贷款车想要进行分割是可以,具体的分割细节可以双方好好协商之后再确定,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