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子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海南房子土地使用权是多久?国家为了发挥土地的作用,帮助人民实现自身的利益。在法律上规定,人民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们可以在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一系列的活动。其中就包括在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因此,也就拥有了房子土地使用权,不过房子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规定的。那么,海南房子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一、海南房子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70年,但40年50年的都有...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农村地区的农村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我们知道,在城镇地区,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个人和单位对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等手续的办理中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那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我们通过以下文章详细说明。 一、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
·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一般来说,公司的经营地基本上都是在工商局所登记的,有些公司如果发展得比较好的话,也有可能再异地成立分公司,这就涉及到异地经营。公司法异地经营也有着明确的要求,公司只要是异地经营的话,肯定就是涉及到分公司的登记,如果存在这种情况的话,建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了解一下我国的相关法规。 一、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经营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
·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为了加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征地补偿标准。 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临时土地使用证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这都是有些企业或者工厂要临时占地,因为有些重大工程可能是需要专门的场地来加工原材料的,一般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期限都特别的短暂,可是企业必须要依法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这样程序才是合法的。那么,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一、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临时土地使用权是有特殊规定的,必须要满足特定...
·二手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过户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民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它可以证明公民合法拥有某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房产证的过户交易双方都十分重视,但却经常忽略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认为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并不重要。那么,二手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过户吗?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二手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过户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二、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步骤有哪些? 一般按6个步骤...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合同法中,却有不同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却是一般规则。那么,确认合同履行地就是解决管辖问题首先要做的工作。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呢?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作了具体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补缴无效成都限购新政不仅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同时将限购区域扩大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共11个区域,并要求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不难看出,新策本地保护导向明显,对抑制投资客投机有实质性的限制。拥有三个区域之一的户籍(无2年...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都会涉及到抵押物的存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抵押物而存在。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仍然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抵押物即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变现而使抵押权得以实现。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作了具体介绍,欢迎阅读。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的条件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此时需要当事人向确定合同起诉地,对于很多人来讲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分析。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征收土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自然是征地补偿款的多少。很多土地在征用的时候还有种植农作物,这样,政府除了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外,还要支付青苗费。那么征收土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征收土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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