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一)故意隐瞒财产,在夫妻离婚当中比较常见,对于另一方不知道的房产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这些财产存在,根本不知道从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费成本去转移。(二)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对于无法隐瞒的财产,夫妻一方可能通过赠与给别人或者低价转让给别人的方式转移。(三)伪造公司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二、转移共同财产的采取措施(一)补救措施1、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当事人应从发现该情形之次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法律不保护躺在诉讼权利上睡觉的人,切不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使权利丧失。2、对于隐匿、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无法追回的,可根据该财产的评估价值要求对方给予过错赔偿。对财产价值的评估,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确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财产评估机构对该财产丧失前的价值进行评估。(二)转移共同财产有哪些防止措施1、夫妻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如果各有财产份额并且互相经济独立,建议在不影响夫妻感情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财产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也能够避免不必要的苦恼。2、在特殊情况婚内财产分割的主张也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予以支持。”3、在离婚诉讼前后,夫妻一方可以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保全,但是申请保全一方需根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范围提供合理的财产担保。三、如何举证证明转移共同财产(一)针对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银行查询账户流水走向,若自己无法查询,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账户记录,并且需要求对方在法庭上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的必要性和真实性。(二)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赠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如买受人知道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还从单方处购买,则难以认定其属于善意取得。关于房屋买卖的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三)如果是以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则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配偶一方则不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之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一旦被发现,那么就会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对于转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财产。



相关内容:

·公证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么?
    公证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么?没有必要将夫妻财产协议书进行公证,因为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在日后离婚的时候也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一人一半,约定合法有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会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可以有效减少或避免财产纠纷的发生。不过要是财产金额数额较大的话,建议可以考虑做公证,因为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


·国家规定山东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
    一、国家规定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三条 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离婚涉及到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问题
    离婚涉及到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问题,自然原则上就要求当事人能够出庭,这样才能了解清楚夫妻之间的“那些事情”。不过有些时候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因为不愿意离婚在开庭的时候就不出庭,那夫妻离婚不出庭有啥后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


·如果撤回起诉国家赔偿还能给吗?
    撤回起诉国家赔偿,符合国家赔偿条件,撤回起诉后,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公民拘留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可以申请赔偿,对于公民逮捕后,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讯逼供有虐待行为造成伤害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夫妻一方为军人要怎么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为现役军人的话,那么这样的婚姻就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军婚。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对军婚是进行了重点保护的。那么此时要是当事人想要离婚呢,夫妻一方为军人的要怎么离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为军人要怎么离婚 根据婚姻的相关规定,军人的婚姻称为军婚,军婚与普通婚姻有所区别,法律优先保护军人一方。关于军人如何起诉离婚的问题,如果军人一方想离婚,即便军人配偶不同意也能够比较顺利的...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


·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般是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商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商离婚的过程较为简单,由于双方已经协商妥当不存在纠纷,因此办理也是较为快速的。而诉讼离婚因为存在纠纷,有时协商不成是需要法院介入的。我们也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另一方应该如何申请分割财产呢?来为您答疑解惑。 一、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怎么办 如果双方离婚,关于共同财产的确定是有法律依据的...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其实也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的主体自然与受贿罪的主体就是不一样的了,一般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受贿行为。那法律中对此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为您带来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


·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分居生活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一下,之后要是觉得不合适的话再离婚不迟。而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夫妻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 夫妻分居两年的,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并不是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还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那么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


·提起宣布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提起宣布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宣布婚姻无效应该要提起民事诉讼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


·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有的男女在结婚之前,可能会有一个订婚的环节,而这个时候男方就会给付一定财物给女方,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男方要是悔婚的话,此时男方悔婚还可以要求彩礼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查明属于这种情形情形,...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虽然目前我国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二胎政策目前也没有在全国各地全部开放,而且二胎政策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话,还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