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贫困家庭类困难情况说明

我叫xxx,来自贵州省xxx村的农民家庭,家中有四口人,我家年收入只有420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

我的家庭情况是:

父亲:xxx,xxx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一直没有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

母亲:xxx,xxx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妹妹:xxx年出生,目前还在就读初中,还没有工作能力,需要家庭抚养。

由于我父母年纪都已经比较大了,干不动农活了,加上积劳成疾,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xx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

日期:

二、情况说明如何写?

不同的用途的情况说明的写法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格式是如出一辙的。必须有的部分包括标题部分、台头部分、内容、落款、日期。首先我们必须详细了解下情况说明的标准格式,如图主要分五步。

1、称呼,这个非常之重要,称呼是谁是你要把这个情况向谁说明。

2、第二步就应该直奔整体,不能拖泥带水,把自己的情况全部讲清楚,最好有时间或者关键人物。

3、第三步就是总结第二段正文的内类,让读者跟着你的思维走,不会看了半天不清楚你在说什么,想解释说明什么。

4、第四步必须有的,比如“特此说明”这个最常用。

5、最后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自己的落款,一定要字迹清晰,下面还要注明时间。

三、城镇低保的对象是谁?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通过上面这篇范文不难发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比较简单,申请人在里面写清本人情况,然后在正文中注明家庭经济困难现状,最后提出申请社保请求,并附上个人签名和日期。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书的时候,要从客观角度出发,不得随意夸大困难程度,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书写。


相关内容: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在现代社会中,因为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人们对于离婚等相关的事务都不在恐惧。与此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变得更加激烈。在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因此,人们经常咨询: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女儿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时效是多久?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有同等的效力,但登记离婚的财产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而对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


·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离婚要处理的事项虽然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这个问题达成了一致,那么就可以顺利的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分割财产并不是这么顺利的,那么,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是否可以申请再审?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的条件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离婚调解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违反了自愿原则及调...


·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
    离婚时候孩子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双方是需要承担抚养费的,当然,承担抚养费的多少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那么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


·抚养费可不可以一次性付清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
    抚养费可不可以一次性付清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


·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的效力是怎样的分割协议是有效的
    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的效力是怎样的分割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可以在离婚协议当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具体抚养费的金额这个方式作出约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


·一、如果打官司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一、如果打官司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果打官司离婚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财产,很多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或是其他原因,会去离婚。离婚就涉及到了财产分割,如果分割发生纠纷的,一般就要进行诉讼离婚,让法院判决。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二、共同财产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当夫妻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让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那么法院判决后多久才能生效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 2 天起算 15 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也就是15 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二、法院判决...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生活中,往往有些在婚姻里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却经济薄弱一方最后换来离婚惨淡收场,比如专职家庭主妇,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这一类在家庭当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是可能获得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不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


·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抚养费是给未成年子女的一种教育费用或者是生活费用,在离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一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


·法律上协议离婚抚养费有效吗?
    法律上协议离婚抚养费有效吗 协议离婚商议的抚养费是需要看抚养方对于孩子是否有能力单方面抚养,否则不合理的要求是无效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