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问题 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问题1) 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签定租房合同,对于各项费用的交纳做好规定,以免日后出现争执。特别要对退租的内容做详细规定,以避免一些恶意的房东借机不退押金或少退。3) 合租房的对象最好是找和自己志趣、爱好相同的一些朋友、同事、同...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过户,什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过户,什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过户 一、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
·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在银行办理房贷,这样银行将房款给开发商后,银行间接持有抵押商品房的产权。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办房产抵押过程中,要办理一个房屋他项权证,这个是房产证外另一个重要文件。那么,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 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配偶或者其它共有人,需要结婚证和配偶...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需要注意的是,上面两起案件中涉及的小产权房,都属于合法的小产权房。1、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2、对于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的人员包括城镇居民出售的行为,尽管《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规仍做出禁止性规定,但并不属于强制性效力规范,...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吗 在住房商品化的今天,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都会将合同原本拿到房屋管理登记单位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很多人还是不了解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撤销的具体情况。下面,将对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吗?做出如下解答,希望解答对您解决疑问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注销和变更。 注销和变更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注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14个工作日。 ...
·买房办假离婚好吗 买房几乎成为当今最热门的话题,政府也推出了相关的限购政策想要减低人们买房的热情,无奈限购政策的漏洞让一些人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应对,其中就有假离婚买房办,假离婚很明显是不合乎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然而为了买房办假离婚好吗?这里我们就来好好地探讨一番。 买房办假离婚好 吗? 答案肯定是不好的。买房不管是不是离婚都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来看,离婚就是离婚,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离婚了,男女双方的交...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哪些?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父母订立了将所有遗产赠与给其他人员的遗嘱,或者是存在继承权丧失的情形,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虐待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
·刑诉法查封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人民法院是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财产进行查封的,同时也有权利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卡。但是法院的这种权力也受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法条约束,就比如说人民法院在某些特定案件当中要查封当事人房产的话,就需要按照刑诉法当中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为了方便监督这种权力的行使,我国公民也可以了解一下刑诉法查封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一、刑诉法查封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
·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 关于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其实有可能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也有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当然此时还要看是以谁的名义来购买,情况不同日后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具体对该按揭房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到底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时父母出资的按揭房产的分割问题应依据不同的情形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形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房的情形,这种情形属于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形是婚...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携带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办理。 二、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1、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3、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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