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与夫妻个人财产相对的,要是能够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但实践中,该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
·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 谁先提离婚谁吃亏吗 ?感情是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往往希望尽快解除婚姻关系摆脱对方,但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呢?提起离婚诉讼在时间上抑或主体资格上有无法定禁区?不仅如此,还有的当事人还会有顾虑,先提离婚吃亏吗?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是不是就意味着在离婚官司中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本文将在以下的介绍中对这些问题为您简单解释。 一、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 一部分当事人混淆了“提起离婚” 和 “判决离婚”,...
·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 一、在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那数额会相对提高一些,而实际的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双方父母的给付能力,也会结...
·一、不支付抚养费2年申请了6次强制执行合法吗? 一、不支付抚养费2年申请了6次强制执行合法吗?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以上述行为是合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
·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 就现实状况而言,虽然婚姻的结束可以通过一纸协议就能画上句号,但是由于离婚涉及抚养权以及财产纠纷,因此选择诉讼离婚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诉讼离婚,就要符合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那么,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起诉离婚,并不需要另一方同时到场。这是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登记立案制,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只需...
·变更抚养权到哪个部门办理? 变更抚养权到哪个部门办理?变更抚养权可以到法院或者公证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
·犯重婚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犯重婚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 妾、第三者...
·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按照共同共有来进行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
·变更子女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而日后,这个抚养权也是有可能出现变更的。不过在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同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才行。到底变更子女抚养权要什么证据?接下来,我们为你做介绍。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一)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二)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为了便于了解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情况,便于查明是否存在无效原因或可撤销原因,以及为了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稳定性,对于婚姻无效之诉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有必要作出特别规定。第一,应当以夫妻共同住所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作为确定管辖的基本依据。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确定这两类诉讼的管辖:(1)夫妻有共同住所地的,应当由夫妻共同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依据《民法通则》地15条...
·一、已离婚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已离婚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已离婚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但会给无过错一方带来物质上的损失,而且会带来精神上的创伤。因此,应当责令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赔偿数额可以多要求吗 您可以多要求一点,但是法院判决不一定会判您所要求的数额。 相关知识: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1、有侵害行为。有...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1、婚内养小三生孩子不一定是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重婚有两种情况: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2)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