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 一、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
(一)协商
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一种解决方法。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时,一般采用这样几种方法:
1.当事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协商解决的方法;
2.由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相互协商解决的方法;
3.在一定的组织机构参与下主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调解
调解,是指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管部门、第三者、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解决纠纷的一种办法。由哪个部门主持调解合同纠纷,即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主持调解的部门,也可由单方提请有关部门主持调解。
(三)仲裁
仲裁,包括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种。国内仲裁是指合同仲裁机关对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所进行的裁决;涉外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方法。
在法律上,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都有关于仲裁的原则规定。在实践中,国内旅游公司纠纷的仲裁,都由我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涉外旅游合同纠纷的仲裁,由于要依据当事人的协商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的所在国就可能出现在我国、对方国家或者第三国。
(四)诉讼
诉讼,就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活动。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是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最终方法。
二、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
一、旅游者情况要写清参团人数、客人身体状况(由客人自述并签字),或写“身体均健康,无继往病史”,由客人亲笔签名。为了防范旅游风险,老年人参团时,最好要求客人提供医院体检证明。儿童(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签合同,需在监护人的监督下签订合作),不能单独与未成年人签订旅游合同。
很多人旅游都是出于放松心情,享受生活的目的,在参加旅行社的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是所有人都不愿遇到的,所以在签订合同之间,游客应仔细进行比对,通过网络等方式查阅资料,了解其口碑,再进行抉择。其次,在旅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旅行社有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游客也应配合导游安排,防止意外发生。



相关内容:

·一、出租人可强制解除合同吗?
    一、出租人可强制解除合同吗?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形成权吗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形成权吗?双方签署合同后,各自就由了义务和责任。同时也享有各种权利。对于债务人而言,当对方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债权的时候,其可以提出抗辩,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抗辩权的具体体现。而还有一种权利是形成权,也存在于合同一方中。那么抗辩权是形成权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抗辩权是形成权吗? 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什么行为作前提?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什么行为作前提?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是指合同当事人、第三人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必须承受的法律制裁。 违约行为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1、不能履行(由于种种原因,单方或双方责任引起); 2、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部分履行适当,部分不适当造成部分不能履行,此情况可称为履行不当行为。这种情况违约方当事人承担部分...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 一、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补救
    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补救?可以重新填写,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


·一、没有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合同能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即效果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一、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


·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数额怎么办?
    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数额怎么办? 一、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来说,应当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


·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的?
     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的? 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伤自己或致伤第三人和损害第三人权益时,雇主应承担替代责任,理由是雇员的活动乃雇主“手臂的延长”。雇主责任不仅是替代责任,而且是严格责任。雇佣活动以授权范围作为基本的判断标志,雇员在授权范围内所为之行为属职务行为。 即使超出授权范围的擅自行为或者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但雇员行为本身表现为履行职务或客观上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行为,对受害人...


·卖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买卖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买卖双方互相享有权利,互相负有义务。卖方负有交付货物和保证货物质量的义务,但也享有取得货物价款的权利。卖方不仅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还要积极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那到底卖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卖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买...


·不动产作为担保物但未做登记合同是有法律效益吗?
     一、不动产作为担保物但未做登记合同是有法律效益吗? 对于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要生效的话,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登记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产生抵押权。 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一)、评估: 1、与分行入围评估公司联系,对所抵押不动产进行评估: 2、客户经理需亲自去所抵押不动产处实地查看。 3、评估公司出预评报告之后上审贷会。 (二)、抵押登记前期准备: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